月初已呈联络等资料,律师否认《重生》编辑逃逸
警方以找不到人为由发出通缉令之后,《重生》编辑Kean Wong的代表律师驳斥多家媒体所报道的“逃逸”说法,强调警方理应知道其当事人的所在和联络方式。
Kean Wong的律师法立阿扎(Fahri Azzat)今天发文告表示,他早在本月初就把其当事人的地址、电话等联系资讯交给警方。
警方以找不到人为由发出通缉令之后,《重生》编辑Kean Wong的代表律师驳斥多家媒体所报道的“逃逸”说法,强调警方理应知道其当事人的所在和联络方式。
Kean Wong的律师法立阿扎(Fahri Azzat)今天发文告表示,他早在本月初就把其当事人的地址、电话等联系资讯交给警方。
法立指出,《重生》的编辑Kean Wong已定居澳洲近20年,而且对方本月初受到传召后,就委任他担任律师,表明愿意配合警方的调查。
“我从新闻发现,警方指控《重生》一书的编辑已经逃出国。身为他的代表律师,我想要澄清这种指控。”
“Kean Wong自从2003到2004年间,就已定居澳洲,至今将近20年。”
“近20年来,他都是自由业者,在媒体及大学里工作。”
“今年初,他曾返马与家人同庆华人新年,直到1月28日返回澳洲,之后就不曾返马。”
两周前已给地址电话
法立续称,Kean Wong于今年7月3日委托他担任代表律师,并指示他与扎基曼(Zakiman)警长联系,希望配合调查。
“也在同一天,来自武吉阿曼的扎基曼联系上我,要求取得我的当事人之地址、手机以及电邮。”
“7月6日,在我的当事人指示下,我将这3项资料交给了这名警长。”
“(不过)在我呈交了这些资讯给扎基曼后,我的当事人不曾接到警方的电话或电邮联系。”
Kean Wong编辑的《重生:新马来西亚的改革、阻力和希望》(Rebirth: Reformasi, Resistance, and Hope in New Malaysia)面对侮辱国徽的指控,因而遭警方援引煽动等罪名调查,而内政部更查禁了这本文集。
《马新社》昨天报道,全国刑事调查总监胡西尔(Huzir Mohamed)表示,Kean Wong已在1月21日出国,警方因而无法鉴定他身在何处,因此把他列为通缉犯,并与国际刑警合作,一旦发现该编辑的踪迹,将会发布红色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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