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清被控三条洗钱罪,林冠英彭丽君各别一提控
前槟州首长林冠英、妻子周玉清与商人彭丽君今早在北海地庭被控,三人皆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林冠英与彭丽君皆是在反贪会法令下被控,各别面对一项控罪。
而周玉清则是在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总共面对三项提控。
晚上9店43份更新
前槟州首长林冠英、妻子周玉清与商人彭丽君今早在北海地庭被控,三人皆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现年60岁的林冠英与48岁的彭丽君皆是在反贪会法令下被控,各别面对一项控罪。
而56岁的周玉清则是在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总共面对三项提控。
三人皆表示不认罪。法官最后允许每人以5万令吉,外加各一名担保人的条件保释候审。
此案法官是阿兹哈里(Ahmad Azhari Abdul Hamid)。
检控团队包括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罗斯兰(Roslan Mat Nor)、法力兹(Muhamad Mukhzany Fariz Mohd Mokhtar)与谢莉(Francine Cheryl Rajendram)。
林冠英的律师是哥宾星、蓝卡巴与雷尔。他们仨也是行动党的国会议员。周玉清的代表律师是李凯和桑吉柯(Sangeet Kaur Deo);而彭丽君的律师则是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
跟槟劳工村计划有关
林冠英被控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可判处入狱最高20年,以及罚款最少贿款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根据控状,林冠英涉嫌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于光大28楼的首长办公室,利用其首长与槟城发展机构(PDC)董事主席的公职人员身份,通过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私人有限公司替妻子周玉清接受37万2009令吉的贿赂,以确保Magnificent Emblem私人有限公司受邀参加总值1161万令吉的柔府和峇都加湾的劳工村计划,而周玉清在这当中拥有间接利益。
彭丽君被控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28(1)(c)条文下受罚,且跟第23(1)条文与24(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处入狱最高20年,以及罚款最少贿款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根据控状,彭丽君涉嫌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于光大28楼的首长办公室,教唆林冠英受贿。
彭丽君案如一罪两审
彭丽君的律师西谭巴兰之后在庭外向记者表示,辩方不接受今天的控罪,因为这宗案件与购屋案具有相同的案情,形如“一罪两审”。
他说,今天的控罪抵触《联邦宪法》第7(2) 条文和《刑事程序法典》的第302条文,因为是根据与购屋案相同的事实来提控,而彭丽君早已在该案件中无罪释放。
根据联邦宪法第7(2) 条文,被判无罪或定罪的人,不得再次针对同一罪行再次受审,除非更高的法院下令撤销无罪或罪成的判决,而要求重审。
西谭巴兰提醒,法庭在购屋案审讯传召20名证人后,宣判彭丽君无罪释放。之后,控方没提出上诉,反而接受了该判决。
他解释,两宗案都跟柔府劳工村计划、山竹园、浮罗山背的土地转换用途、屏鸿路(Jalan Pinhorn)的洋房和周玉清的职业有关,而今天的控罪是前一宗案件和调查的一部分。
他表示,控方不能选择以“分期”的方式,每一年不断根据相同的事实来提控,因为这已形如“一罪两审”。
西谭巴兰也认为,有必要在开审前,就先向法庭提出此观点。
涉收取非法活动收益
至于周玉清则被控三条罪。根据第一项控状,她涉嫌在2013年10月7日至2014年8月4日期间,于马六甲的大众银行分行洗黑钱,即收取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私人有限公司的8万7009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并把这笔款项存入她账号4970730717的大众银行账户,因而抵触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可判处罚款最多500万令吉,或监禁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第二项控状,周玉清涉嫌在2014年9月3日至2015年8月11日期间,于马六甲的大众银行分行洗黑钱,即收取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私人有限公司的18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并把这笔款项存入她账号4970730717的大众银行账户,因而抵触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多15年,以及罚款最少贿款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根据第三项控状,周玉清涉嫌在2015年9月4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于马六甲的大众银行分行洗黑钱,即收取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私人有限公司的10万5000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并把这笔款项存入她账号4970730717的大众银行账户,因而抵触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多15年,以及罚款最少贿款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审讯结束后,林冠英夫妇在法庭外,向支持者表示感谢。他们之后也到林冠英的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并重申此案乃政治提控。
购屋案已获判无罪释放
林冠英夫妇是在早上8点57分左右抵步。一些希盟领袖如槟州行政议员、国州议员与支持者,皆陪同出席,以示声援。
在场者包括槟州首长曹观友、副首长拉玛沙米、行政议员彭文宝与章瑛、前副首相旺阿兹莎、峇东埔国会议员努鲁依莎等。

此外,林冠英的家人,包括父亲林吉祥、胞妹兼上议员林慧英与儿子林炜凯也在场。
商人彭丽君则在不久前,即大约早上8点40分抵达北海法庭面控。彭丽君也是2016年林冠英购屋案的另一被告。当年6月30日,林冠英被控以低于市价向彭丽君购买独立式洋楼,并将农业地转为住宅地。
槟城高庭随后在2018年9月宣判林冠英与彭丽君在此案无罪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