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盟政府改呈缩水版的《2020年警察行为独立委员会(IPCC)法案》引来争议,惟总警长阿都哈密表示对此法案感到满意,也相信这项全新的法案能够改善警队的问责制度。

阿都哈密表示,虽然经改版后的IPCC法案没有权力采取纪律行动,但是仍然会扮演监督的角色。

“我看了IPCC法案内容后,我感到满意。”

“我可从中看到IPCC扮演监督的角色,只是(缺乏)采取纪律行动的权力。IPCMC拥有采取纪律行动的权力,但是IPCC法案没有。”

“它是一个监督机构。”

阿都哈密认为,IPCC法案所展现的精神,符合了一些人的期望,即改善警队问责制。

他补充,这尤其是确保警队向独立委员会呈报有关扣留所死亡、受伤和性犯罪的案件。

交由议员辩论敲定

不过,他说,IPCC法案的最终内容,就交由国会议员在下一季议会中辩论和敲定。

“无论通过与否,就交由他们决定。”

“对我而言,我会接受任何决定。”

他指出,IPCC法案正视警队之前所关切和反对的事项,因此对此表示满意。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于8月26日,在国会宣布撤回《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并在当天下午提呈IPCC法案一读。

这项新法案所赋予IPCC委员会的权力,明显比IPCMC委员会来得弱。其中最大的差别就是,IPCC委员会只能执行调查,而没有权力惩罚犯错的警员。

原本的IPCMC法案的倡议最早可追溯到第5任首相阿都拉执政时的2005年,在逾十载之后,前朝希盟政府在2019年7月于国会提呈IPCMC法案一读,允许IPCMC委员会有权直接对付犯错的警员。这项法案一再展延至3月,惟后来却遇到喜来登政变而最终遭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