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霸凌日趋严重,通讯部正在研拟是否需要立法管制网络霸凌,预料近期内将会宣布决策。

通讯部副秘书长陈全欧(Tan Chuan Ou,译音)今早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推介《我们的生命在线上:东亚青年社媒使用报告》时提到,政府预料将在今年底前决定是否立法管制网络霸凌。

"我们意识到网络霸凌受害者面对问题的重要。这是为什么通讯部目前正在研究这个课题,研究结果或许今年底将会出炉。"

“我们将探讨政府是否需要制定网络霸凌防范法令。”

现无明确举报规则

陈全欧在推介礼上提到,新加坡的和菲律宾分别制订《2014年防止骚扰法令》以及《10627共和国法令》,惩戒网络霸凌行为。

他坦言,马来西亚目前没有举报网络霸凌的明确规则,惟马来西亚的《刑事法典》和《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已经“足以”处理这类案件。

“目前,根据现有法律,最重要的是你必须掌握证据,以便对付霸凌者。”

“如果你可以截图或有相关录音等等,这些证据就够好了,政府及执法单位会采取行动。”

16岁少女生死投票

除了报警,民众也可透过通讯部的网络安全网站,投报网络霸凌,或发送电邮到cyber999@cybersecurity.my,亦可拨打热线1-300-88-2999,及传简讯到15888。

去年5月,时任希盟通讯部长哥宾星表示,通讯部将会考虑修订《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以应对网络霸凌课题。

当时,砂拉越巴达旺(Padawan)一名16岁的少女在社媒Instagram限时动态贴出“生死投票”,透露轻生念头,而大多数网民却投选了“死”,最终这名少女选择跳楼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