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允纳吉申请,SRC案上诉期限延长30天
上诉庭允准前首相纳吉的律师团队申请,以延长30天期限,让纳吉有充足时间入禀SRC国际公司案的上诉申请书。
以上诉庭法官哈斯扎纳(Has Zanah Mehat)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今早公开审讯中允准纳吉的申请。
上诉庭允准前首相纳吉的律师团队申请,以延长30天期限,让纳吉有充足时间入禀SRC国际公司案的上诉申请书。
以上诉庭法官哈斯扎纳(Has Zanah Mehat)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今早公开审讯中允准纳吉的申请。
随着上诉庭的允准,纳吉SRC案的入禀上诉书期限,将从9月18日延长至10月18日。
《马新社》在9月22日报道,纳吉的律师团要求上诉庭给予更多时间,以让他们就其当事人的SRC国际公司案入禀上诉申请书。
根据法庭程序,辩方在收到上诉通知后,需在10天内入禀上诉申请书。而原本的入禀上诉申请书最后期限,是在下周一(28日)。
需时检阅大量文件
在今早的审讯中,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尔汉(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表示,他们申请延长上诉申请期限,因为辩方需要仔细审阅和上诉相关的大批文件。
“我们申请(延长入禀上诉申请期限),因为上诉通知多达112册,而(高庭)判决书则有801页。”
“为了体现实质公义,我们需要足够时间来准备上诉申请。”
控方不反对延限期
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则表示,控方不反对辩方的这项要求。
哈斯扎纳随后颁布庭令,批准纳吉律师的这项申请。
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上诉庭法官李瑞生(Lee Swee Seng,音译)和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
纳吉受豁免出席今天的审讯。
法庭也择定10月2日进行此案的案件管理。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于7月28日裁决,纳吉在4200万令吉SRC案的7条控罪全部罪成,入狱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所有监禁刑期将同时执行。这意味着,若纳吉上诉失败,最多只需入狱12年。
纳吉目前以200万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保外,但每个月的1日与15日,需到邻近警局报到。
纳吉也已在7月30日提出上诉,但控方2周后也提出上诉,以寻求加重纳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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