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宣判,纳吉监禁72年罚款2.1亿
晚上8点20分更新
吉隆坡高庭上午裁决纳吉在SRC案七项罪名成立后,下午判处纳吉入狱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不过,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裁决,所有监禁刑期将同时执行。这意味着,若纳吉上诉失败,最多只需入狱12年。
纳吉罪成的7条罪是: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晚上8点20分更新
吉隆坡高庭上午裁决纳吉在SRC案七项罪名成立后,下午判处纳吉入狱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不过,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裁决,所有监禁刑期将同时执行。这意味着,若纳吉上诉失败,最多只需入狱12年。
纳吉罪成的7条罪是: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多付一百万保释
法官纳兹兰裁决,就滥权罪而言,纳吉入狱1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2亿1000万令吉的罚金,即是本案所涉金额4200万令吉的5倍。若纳吉无法缴付这笔罚款,他将添加5年的监禁。
就3项刑事失信罪,法官则判处纳吉为每一条失信罪监禁10年。
至于3项洗钱罪,则是每一条洗钱罪监禁10年。纳吉无需为洗钱罪罚款。

无论如何,法官纳兹兰允准辩方暂缓刑罚,以待上诉。
不过,法官开出条件,要求纳吉额外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外加两人担保。
此外,纳吉必须每个月的1日与15日,到邻近警局报到。
法官允准纳吉最迟在明天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

还有4单案未判
纳吉在此案被控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之间,透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到4200万令吉的SRC国际公司资金。纳吉当时同时兼任财政部长、一马公司顾问局主席,以及SRC国际公司顾问主席。
根据控方,这笔资金乃是源自SRC国际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借贷40亿令吉低息贷款的一部分。
除了今日下判的4200万令吉SRC案之外,纳吉目前共有另外4项案件在吉隆坡高庭审理或等待审理,即:
(1)一马公司案:21项洗钱罪名与4项滥权罪名,涉及总额22亿8000万令吉;
(2)窜改稽查报告案:1项滥权罪名,涉嫌滥用首相职权窜改总检察署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
(3)IPIC案:6项刑事失信罪,涉及总额逾66亿令吉;
(4)SRC加控洗钱案:3项洗钱罪名,涉及27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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