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虽已拒绝,莱士促首相再建议颁紧急状态
国家元首回拒首相慕尤丁的紧急状态建议后,上议院主席莱士雅丁却认为,政府仍然可以向元首再次提出相同的建议,以在2019冠病疫区实施紧急状态。
《前锋报》报道,莱士雅丁主张,虽然全民必须尊重元首的回拒决定,惟卫健课题应该与政治区分开来。
他指出,如今疫情持续升温,人民经济陷困,掌权者应该再次向国家元首解释,需要落实紧急状态的实据。
国家元首回拒首相慕尤丁的紧急状态建议后,上议院主席莱士雅丁却认为,政府仍然可以向元首再次提出相同的建议,以在2019冠病疫区实施紧急状态。
《前锋报》报道,莱士雅丁主张,虽然全民必须尊重元首的回拒决定,惟卫健课题应该与政治区分开来。
他指出,如今疫情持续升温,人民经济陷困,掌权者应该再次向国家元首解释,需要落实紧急状态的实据。
“人民必须尊重元首的谕令,惟也必须同时遵守联邦宪法第40条文,尽管有附带条件。"
他希望政府想要落实紧急状态的举措,不会受到他人的误解。
莱士雅丁数日前在社媒贴文指出,元首的决定违反了《联邦宪法》第40条文,即君主必须接受内阁的劝告行事。
宪法第40条文明确
莱士雅丁说明,紧急状态的建议应该将政治搁置一旁,反而应该专注应付卫健和公共安全的问题。
“如果首相、卫生总监(诺希山)、总警长(阿都哈密)、武装部队总司令(阿芬迪)等其他人只是专注应对冠病疫情和公共卫健,避免疫情席卷全马,这是非常好的事情。”
他进一步表示,联邦宪法第40条文所阐明的内容非常清晰,因此不能随着个人的理解不同而修正之。
“联邦宪法第40条文是君主立宪的根基,因此内阁的劝告必须接纳和遵守。第40(1A)条文非常明确和清晰。因此,那是强制的。”
“第40(1a)条文从1993年的宪法危机就开始生效。”
受促停止威胁稳定
第40(1)条文阐明,“除非宪法另有规定,元首须根据内阁或内阁赋权部长的劝告行事,惟有权向内阁索取任何所需的政府资讯。”
第40(1a)条文则指出,元首必须依据内阁的劝告行事,或在考量有关劝告后,接受并根据该劝告行事。
首相慕尤丁上周五(23日)觐见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要求颁布紧急状态,以对抗2019冠病疫情。
但元首10月25日跟马来统治者开会之后 ,决定回拒慕尤丁的要求。元首也批评玩弄政治的国会议员,要求他们停止任何足以威胁政府稳定的行动。
隔日,莱士雅丁质疑元首的决定违反了《联邦宪法》的规定,同时也批评总检察长对此默不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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