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署接纳陈情,纳沙鲁丁16控罪获DNAA
前伊党署理主席纳沙鲁丁末依沙去年被控33项控罪,如今获法庭宣判当中的16项失信控状免除控罪,但不代表无罪(DNAA)。
不过,纳沙鲁丁末依沙(Nasharuddin Mat Isa)依然面对另外的14项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涉及总额365万令吉。
前伊党署理主席纳沙鲁丁末依沙去年被控33项控罪,如今获法庭宣判当中的16项失信控状免除控罪,但不代表无罪(DNAA)。
不过,纳沙鲁丁末依沙(Nasharuddin Mat Isa)依然面对另外的14项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涉及总额365万令吉。
纳沙鲁丁的代表律师苏克力阿末(Mohd Shukri Ahmad Mansor)告诉《当今大马》,承审法官罗兹拉(Rozilah Salleh)是在9月22日的审讯中,作出上述裁决。
苏克力透露,获撤控的16项控罪涉及纳沙鲁丁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身为纳沙基金会(Nassar Foundation)主席所领取的薪资,总额为32万1273令吉80仙。
苏克力也指出,这是总检察署在接获纳沙鲁丁的陈情书(letter of representation)后所作出的决定。
就一般司法程序而言,陈情书(letter of representation)是用以要求了结案件的信函,例如申请撤除控状,或是被告表明认罪并申请从轻发落等等。
《当今大马》早前报道,纳沙鲁丁是在今年7月7日把陈情书寄到总检察署。
总检署接纳部分陈情申请
苏克力表示,总检察署接纳了陈情书的部分要求,因此撤回所有16项,涉及纳沙鲁丁在任职纳沙基金会主席期间支薪的控罪。
“莎亚南地庭法官罗兹拉之后在9月22日,宣判免除(纳沙鲁丁)的16项目控罪,但不等于无罪。”
“不过,剩下的(17)条控罪仍然有效。”
苏克力也透露,法庭也择定在11月20日进行案件管理。
反贪污委员会是在2019年10月22日提控纳沙鲁丁33项控罪,包括30项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涉款近 400万令吉。
其中,纳沙鲁丁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被控30项失信罪名,涉及总额372万1683令吉80仙的款项。
根据反贪会读出的控状,纳沙鲁丁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之间,以纳沙基金会(Nassar Foundation)主席的身份涉嫌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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