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资料不因久远而公开,政府要顾虑主权国安
国会报道
旅游、艺术与文化部长南茜指出,尽管部分官方档案历史久远,如五一三事件的记录,但这不意味它们会自动解密,必须考量国家安全或主权等因素。
国会报道
旅游、艺术与文化部长南茜指出,尽管部分官方档案历史久远,如五一三事件的记录,但这不意味它们会自动解密,必须考量国家安全或主权等因素。
南茜今日在国会质询环节受询时指出,年代久远并不保证资料可以获得新的保密等级、降低保密级别或完全公开。
她续称,有些档案即便已年代久远仍无法公开,可能是涉及国家安全或主权,触及国家敏感议题,含有个人资料内容,或是档案分级仍由特定机构所控制。
南茜是回应行动党蕉赖国会议员陈国伟的质询,即政府公开超过25年的历史旧档案的条件标准为何?
陈国伟在此之前向南茜质询,1969年五一三事件之后成立的国家行动理事会,其所有的工作报告、会议记录及调查报告等等资料都由国家档案局保管,而它准备何时才公开让公众查阅?
他在追加提问时说,公开历史档案对学术研究至关重要,亦能为多元族群共生提供历史借镜,因此他认为,五一三事件、默玛里事件,以及1959年迄今的内阁会议记录等等应予公开。
警方国安会掌握解密权
不过,南茜解释,尽管国家行动理事会关于1969年五一三事件的记录由国家档案局保管,但该单位却无权解密这些文件。
她进一步指出,档案局无权解密,因为相关权限落在国家安全理事会及警方手上。
“国家行动理事会(MAGERAN / NOC)的文件记录,由国家档案局负责持有、收藏及存档。”
“然而,这些文件记录的拥有权及所有细节,仍属于国家安全理事会(MKN)及警队(PDRM)的职权范围,因此国家档案局并无权向公众公开这些档案。”
“国家档案局的职责仅在于,公开那些已标注为‘公开档案’的资料,已让社会大众用作参考。”
国家档案局(Arkib Negara)隶属于旅游、艺术与文化部之下,而国家历史文件都由这个政府机构负责建档及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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