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裁决税收局胜诉,纳吉长子需付1310万欠税
沙亚南高庭裁决,前首相纳吉长子莫哈末尼查(Mohd Nizar)需支付2011至2017年间的1310万令吉欠税。
司法专员朱莉(Julie Lack Abdullah)在志期9月25日的判词中指出,税收局的这项诉讼不存在可疑问题,因为欠税的法律诉讼不受时限。
根据《The Edge Markets》今日报道,朱莉在14页判词中也阐明,欠税者必须先缴付拖欠内陆税收局的欠款后,才能向所得税特别委员(SCIT)上诉。
沙亚南高庭裁决,前首相纳吉长子莫哈末尼查(Mohd Nizar)需支付2011至2017年间的1310万令吉欠税。
司法专员朱莉(Julie Lack Abdullah)在志期9月25日的判词中指出,税收局的这项诉讼不存在可疑问题,因为欠税的法律诉讼不受时限。
根据《The Edge Markets》今日报道,朱莉在14页判词中也阐明,欠税者必须先缴付拖欠内陆税收局的欠款后,才能向所得税特别委员(SCIT)上诉。
朱莉也表示,根据吉隆坡高庭先前的判例,内陆税收局可以在起诉莫哈末尼查的诉讼中,要求法庭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
所谓的“简易裁决”(summary judgment)是,法庭可在不传召证人及完整审讯的情况下,即就重要事实毫无争议的案件做出裁决。
依据纳吉欠税案先例
朱莉引用的判例是,之前政府在吉隆坡高庭起诉纳吉,向纳吉追讨欠税的诉讼。
她说,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末巴仄(Ahmad Bache)在纳吉欠税案的书面裁决中阐明,纳吉若是觉得所需缴付的税务不正确,可以向所得税特别委员上诉,而不是通过法庭挑战税收局。
此外,在马来西亚的“先付后谈判”缴税制度下,纳税人必须先按照税收局的评估税额来缴税,若有不满之后才向所得税特别委员提出上诉,而高庭无权审理估税的问题。
因此,答辩人惟有在所得税特别委员作出决定后,才能再向法庭上诉。
尼查反对理由不成立
在希盟执政期间,税收局在去年7月24日入禀沙亚南法庭,向莫哈末尼查追讨逾1310万令吉欠税。
莫哈末尼查涉嫌自2011年至2017年的7年期间,分别欠税76万4228令吉7仙、159万2904令吉17仙、53万66令吉52仙、121万5490令吉78仙、190万8897令吉91仙以及375万722令吉10仙。
此外,他在2019年3月22日收到内陆税收局的估税单后,未能在30天内缴清欠税,因此需支付额外10%的利率。
由于60天后依然未能如期付款,莫哈末尼查再被罚款额外5%,因此总欠税额达1315万9821令吉94仙。
政府也申请自法庭裁决后,每年向他征收税款的5%利率和其它费用。
纳吉一家4人被控欠税
除了莫哈末尼查,纳吉本身、其女儿诺雅娜(Nooryana Najwa Mohd Najib)和儿子纳兹福丁(Mohd Nazifuddin Najib)也遭税收局追税。
莫哈末尼查与纳兹福丁是纳吉与前妻东姑布特丽再娜(Tengku Puteri Zainah Tengku Eskandar)所生,而诺雅娜则是纳吉与现任妻子罗斯玛所生。
吉隆坡高庭已在今年7月22日批准税收局的简易判决申请,谕令纳吉缴付16亿9000万令吉的欠税。
此外,吉隆坡高庭也在7月6日裁决,纳兹福丁需缴付3760万令吉所得税欠款。
另外,大马政府7月24日向雪州沙亚南高庭入禀诉讼,向诺雅娜追讨1030万令吉税款。而高庭之后驳回内陆税收局的简易判决申请。
纳吉、诺雅娜以及纳兹福丁都已经向上诉庭上诉。而税收局也已向入禀上诉庭,上诉诺雅娜的简易判决遭驳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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