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州民也能参选?砂拉越修宪案争论什么?
国会在去年通过18岁投票修宪案后,砂拉越州议会也在11月会议中修改州宪法,放宽年轻选民的投票权,同时重新定义何谓砂州“居留者”,为即将到来的州选划定候选人资格。
这个修宪案已经在11月12日通过。但过去两周以来,砂州朝野双方依然针对此修宪案的砂拉越“居留者”定义问题争执不休。
砂州执政党——砂盟(GPS)指出,本次修宪旨在保障只有“真正的砂拉越人”才能参选,防止砂州像西马般,任由在野党议员横跨各州参选。
而在野的砂行动党和砂全民团结党(PSB)反称,砂盟才是开放门户,让“非真正的砂拉越人”进入该州参选的始作俑者。
【今分析】 以简单直接的语言,为你梳理脉络
国会在去年通过18岁投票修宪案后,砂拉越州议会也在11月会议中修改州宪法,放宽年轻选民的投票权,同时重新定义何谓砂州“居留者”,为即将到来的州选划定候选人资格。
这个修宪案已经在11月12日通过。但过去两周以来,砂州朝野双方依然针对此修宪案的砂拉越“居留者”定义问题争执不休。
砂州执政党——砂盟(GPS)指出,本次修宪旨在保障只有“真正的砂拉越人”才能参选,防止砂州像西马般,任由在野党议员横跨各州参选。
而在野的砂行动党和砂全民团结党(PSB)反称,砂盟才是开放门户,让“非真正的砂拉越人”进入该州参选的始作俑者。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究竟是怎么回事?《当今大马》在本文梳理事件的始末,为读者厘清脉络。
一、原本的砂州宪法第16条文是什么?
砂州宪法第16条文原本规定,任何年满21岁的公民,并且居住在砂拉越,就有资格竞选州议员。
2019年7月,国会一致通过联邦修宪案,将投票及竞选年龄从21岁下调到18岁。因此,砂拉越州政府也在刚结束的本期州议会提呈修宪,以便州与联邦在此事上不会有所冲突。
这个修宪案是由砂州旅游及文化部长阿都卡林(Abdul Karim Rahman Hamzah)于11月10日的州议会上提呈。
这次的修宪案除了下修参选和投票者年龄,砂州政府也藉机重新定义可参与竞选的“州内居留者”定义。
二、修宪争议在哪?在野党为何反对?
本次的州宪法修正案,砂州政府共提呈了两次不同版本。
11月10日那天,阿都卡林首次在议会上提呈修宪,阐明符合竞选资格的“州内居留者”定义,将以1959/1963年移民法令(第155条法令)》第71条文为准。

然而,这个定义旋即引来在野党议员的强烈反对。
行动党哥打圣淘沙州议员张健仁就指出,根据移民法令第71(a)条文,只要一个人在东马州属居留超过2年,就可视为是东马的公民。
砂全民团结党主席黄顺舸则点出,移民法令第71条文乃延续第66条文,即为了限制哪些人能够入境及居住在东马,而非判定谁是“砂拉越人”。
换言之,他们指出,此版本的修法将允许“非砂拉越籍”人士参选,成为砂州议员。
无论如何,朝野在议会辩论约2小时后,砂议长阿斯菲亚(Awang Asfia Awang Nassar)以修正案出现“异常”(anomalies)为由,宣布展延法案。惟他强调,砂政府并非撤回法案,仅是择日再议。
三、第二版本法案说什么?
11月12日,砂政府向州议会提呈第二版的修宪案。
第二版修宪案同样由阿都卡林提呈。此版本将“州民”分为两类,即出生在砂拉越及非出生于砂拉越:
1)一个人若出生在砂拉越,常住在砂拉越,且父母(或其中一方)也出生于砂拉越,那么他或她即获允上阵州选。
2)一个人若非出生在砂拉越,但常住在砂拉越,且父母(或其中一方)出生于砂拉越,那么他或她也有资格参选州议员。
尽管如此,这版修宪案还是在州议会引来另一轮的反弹。
当天,砂全民团结党峇加拉兰州议员巴鲁比安(下图)率先起身辩论。他直言,砂政府以一人或其父母一人的出身地,来判定他或她是否为“砂拉越人”并不妥当。

“如果父母或父母其中一人是砂拉越人,那他们的孩子就算是在砂州以外,如新加坡、沙巴或澳洲出世,那名孩子定义上还是砂拉越人。”
“相反,在砂拉越出世的沙巴人、槟城人甚至澳洲或英国人,就算他们的孩子未来在砂州出生,也无法自动成为砂拉越人,或被接纳为砂拉越人。”
巴鲁比安举例,《砂拉越报告》的英国籍主编凯丽(Clare Rewcastle Brown)就出生在砂拉越,“若她也在这里诞下了一名孩子,但她的孩子也自然不能来参选州议员。”
张健仁在议会后也进一步阐述其反对的论点。他说,许多西马公务员,如军警、教师、医生、护士获派到砂拉越服务,一段时间后才回到西马,而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或将在砂州诞下孩子。
他说,虽然这些孩子并非砂拉越人,但根据第二版修宪案,这些“出生在砂拉越的孩子”,日后所生下的孩子若在砂拉越居住,却符合参选资格。
因此,他认为这版修宪案仍有“让非砂拉越人参选”之嫌。
四、 那么,在野党的建议是什么?
张健仁在11月12日的议会当天也提呈动议,主张把“父母或其中一方‘出生在砂拉越’”的定义,改以“父母或其中一位父母‘为砂拉越人 (Sarawakian)’”代替,并明确定义何谓“砂拉越人”。
值得一提的是,张健仁 在议会提出此建议时 ,议长打岔问他的“砂拉越人”定义为何,而张健仁就表示,应藉本次修宪,讨论出“砂拉越人”的定义。
“我们一直把砂拉越人的砂拉越挂在嘴边,如果你们都不知道砂拉越人是什么意思,那么我们是时候定义砂拉越人,讨论出朝野及砂拉越人民都能接受的定义。”
不过,议长还是以“没有给议会10天通知”为由,驳回张健仁的这项动议。
最终,有关修宪案在9名在野党议员的反对下通过。
砂拉越共有82个州议席,执政的砂盟就占了69席;在野阵营则有砂全民团结党的6席、砂行动党的4席,以及2名独立人士。
原任行动党埔奕州议员陈长锋在今年2月份,因为双重国籍课题而遭联邦法院裁定,丧失议员资格,致使州议会出现1席悬空。
五、 执政党如何回应?
对于在野议员的强烈反对,阿都卡林就在议会直斥在野党蓄意扭曲课题,更指巴鲁比安以英国籍的凯丽为例子实属荒谬,毕竟要在马来西亚竞选的前提是,此人必须是本地公民。
他也指控砂行动党强烈反对修宪案,或许是别有居心,毕竟行动党及公正党在野的这些年,素来允许候选人横跨各州参选,如行动党资深领袖林吉祥虽生于柔佛,却在马六甲、槟城,及霹雳等地上阵。
“此修正案就是要防止砂拉越政治变得像西马那样……我们要争取砂拉越人的权益,我们无法承受这种政治生态。”
“不幸的是,沙巴已经打开了大门,此前的(民兴党)州政府让生长于槟城的骆意荣进了议会厅。”
之后,砂拉越当地媒体《News Sarawak Tribune》报道,阿都卡林在较后受访时指出,如若在砂州宪法加入“砂拉越人”(Sarawakian)字样,恐将违反联邦宪法第8附表,即权利平等的条款。
据报道,阿都卡林指,若候选人资格真有含糊的部分,未来大可交由法院裁决。
六、持有“K字”大马卡即可竞选?
《News Sarawak Tribune》报道,砂首长署政治秘书苏莉群指出,修宪案的通过也意味着,只有身份证有“K”字母的砂拉越公民,且常住在砂拉越者才有资格参选。
因此,她认为,这项更明确的候选人资格定义,真正维护和保障砂民的权益及基本原则。
不过,日前通过的修宪案里,并没有提到有关K字身份证的条款。
马来西亚公民的身份证将人民分为来自3个区域,分别是半岛人的“A”,沙巴人的“H”,及砂拉越人的“K”。而身份证的右下角就会印有有关字母。
媒体报道,砂国民登记局曾说明,若要拿到K字身份证,父母的任何一方必须是砂拉越人,即身份证上有“K”字母。
不过,若一对来自西马的夫妻在砂拉越工作,就算孩子在砂拉越出生,这名孩子也不能成为砂拉越人。持有K字大马卡者,可自由出入砂拉越;反之,则须申请工作证,也不能逗留超过90天。
七、促成行动党与砂团党合作?
砂州修宪案一事,除了攸关迫在眉睫的州选候选人身份资格,也让外界闻到两在野阵营合作的气息。
媒体报道,砂全民团结党及砂行动党本次同声一气反对修宪案后,黄顺舸与张健仁异口同声告诉媒体,两党不排除在第12届州选合作。
砂团党过去曾是砂盟的一份子。党主席黄顺舸去年辞去砂州第二财长职位,与砂盟结束合作关系,如今已成为砂反对党。
今年2月喜来登政变后,原属公正党的两名州议员,即峇加拉兰州议员巴鲁比安及巴都林当州议员施志豪一同加入了砂团党。

因此,两党若合作,砂公正党的立场与态度也备受关注。
砂拉越州政府任期将在2021年6月届满,尽管2019冠病疫情不见趋缓,惟砂州首席部长阿邦佐哈里仍表示,砂拉越州选势在必行,即使在疫情期间,看守政府依然有能力妥善处理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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