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亚陈抨依斯迈无知,促改革国籍传承权不平等
内政部副部长依斯迈今日以“国安考量”为由,拒绝修法允许大马女性若跟外国人结婚,其在海外所生子女可自动拥有大马公民权。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丽亚陈斥责依斯迈的言论无知且肤浅,并要求他撤回言论。
玛丽亚陈今日发文告指出,依斯迈的言论否定了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的权利,无法如男性般把公民权自动授予与外籍伴侣生下的孩子,巩固了法律既有的不平等和歧视。
内政部副部长依斯迈今日以“国安考量”为由,拒绝修法允许大马女性若跟外国人结婚,其在海外所生子女可自动拥有大马公民权。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丽亚陈斥责依斯迈的言论无知且肤浅,并要求他撤回言论。
玛丽亚陈今日发文告指出,依斯迈的言论否定了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的权利,无法如男性般把公民权自动授予与外籍伴侣生下的孩子,巩固了法律既有的不平等和歧视。
“……副部长不应用国家安全这种借口来继续歧视女性,他应该拿出魄力采取必要的行动,落实平等及反歧视。”
“我促请他撤回言论,并进一步行动依建议修订现有的国籍相关法律,让这些家庭和小孩能享有完整的公民权。”
立法歧视酿无国籍问题
玛丽亚陈强调,民主的制度下,法律应保障所有公民应享有平等的待遇,因此国家应不分性别地赋权公民,让他们能把公民权授予子女。
“研究已显示,国籍相关法律中的性别歧视,是造成无国籍人口出现的主要原因,也跟性别暴力息息相关。2019冠病疫情之下,国籍法律的性别歧视更是加深了受影响家庭的弱势处境。”
根据现有法律,任何小孩若出生于独立日后在海外出生,若其父亲为大马公民,则可以在《联邦宪法》第14条文下,孩子出生时自动获得大马国籍。
不过,若是母亲为大马公民,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法自动获得公民权,须在《联邦宪法》第15(2)条文下申请公民权。
大马这种“依父亲国籍而定”的歧视立法,因而衍生出无国籍孩子的问题。若大马男性与外籍女方在孩子出生前无合法婚姻关系,其孩子亦无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若大马女性在无无合法婚姻关系情况下,于海外生下孩子,孩子也不能自动获得公民权。
已违反联合国公约
玛丽亚陈强调,马来西亚带有歧视的法律,已违反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儿童权利公约》(CRC),而马来西亚是这两项公约的签署国。
她也点出,2010年时任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就曾经承诺,政府将保障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权利,能让海外出生的小孩获得公民权,遗憾的是迄今尚未在立法及政策上落实。
玛丽亚陈也点出,不只是孩子的国籍传承权存在不平等,《联邦宪法》对于大马男性和女性的外籍伴侣获得公民权的标准也不一;大马男性的外籍伴侣居留2年即可申请公民权,大马女性的外籍伴侣却需要居留10年才能申请。
她补充,国籍相关法律的性别歧视,不仅损害大马女性的平等权益,也在教育、医疗、雇佣、家庭团结、移动自由、财产继承等方面都构成阻碍。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