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警员涉嫌在本月4日于吉兰丹的彭加兰仄巴性侵和勒索一对情侣,经受害人投报后获得极大关注,两名警员今天被控合共八条罪。

两名被告分别是35岁的哈那菲(Mohd Hanafi Mohd Zaki)和30岁的依扎乌丁(Mohammad Izauddin Abd Wahab)。

他们今天在吉兰丹哥打巴鲁地庭被控。两人共同面对三项控罪,另外个别再被控两项和三项的其他罪状。

涉勒索1250令吉

此案法官是法官阿末巴兹里(Ahmad Bazli Bahruddin)。主控官为诺阿兹里那瓦蒂(Nor Azlinawati Mohd Arshad),而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菲尔道斯(Mohd Firdaus Zainal Abidin)和玛吉达(Majdah Mohamad)。

在第一罪状中,两名被告被控在12月4日晚上10点45分至午夜12点期间,于巴当登博(Padang Tembak)的荒废工厂区,指示男受害者非礼女受害者。

第二和第三罪状则指控,两名被告涉嫌要求女受害者为男受害者口交。同时,他们也涉嫌向受害者勒索1250令吉,以换取他们不向宗教局举报。

根据首三个罪状,两名被告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与第384条文。在第377D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多两年;而在第384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多10年,或罚款或鞭刑。

法庭允保释候审

另外,首被告哈那菲也被控在同样时间和地点,于车内非礼女受害者。他也被控指示男受害者脱光衣服,意图侮辱对方的尊严。

次被告依扎乌丁则另外被控攻击男受害者的左耳致其淤青。此外,他也被控指示女受害者脱光衣服,意图侮辱对方尊严,且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

地庭允准两人分别以2万令吉和3万令吉保释在外候审。此外,他们必须寻求各别四人的担保。

地庭择定在明年1月17日为此案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