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54分更新

国会下议院副议长阿莎丽娜认为,政府在紧急状态期间暂停国会,乃是行政机关阉割立法机关的功能。

阿莎丽娜今天致函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反对国会暂停。

她把这封信函,上载到推特。

阿莎丽娜也是巫统边加兰国会议员。她在信中指出,立法机关功能遭到阉割后,行政机关似乎在紧急状态期间掌握无限权力。

她批评依德鲁斯,身为总检察长却建议政府暂停国会。

“立法机关的功能遭到阉割,特别遴选委员会活动也暂停,行政机关看似在紧急状态期间不受限制地处理国家事务。”

已妨碍议员调查课题

阿莎丽娜不解,为何马来西亚无法或拒绝像其他国家另辟途径,如减少出席国会的议员人数、安排弹性的开会时间和直播议会等,以确保国会继续运作。

她批评,总检察署不仅拒绝做出调整,反而直接暂停国会,甚至限制国会的所有委员会,包括特别遴选委员会的运作,以致搬到线上开会都不行。

她说,第二律政司西蒂再娜(Siti Zainab Omar)给予政府的劝告,已禁止身为特别遴选委员会一分子的国会议员调查和审视课题。

“如此一来,像我这样身为特别遴选委员会成员的国会议员,已无法再正式向官员和技术专家了解一些影响国家的议题。”

“总检察长应该明白,特别遴选委员会在国家的运作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发布调查结果,而政府需回应我们的建议。”

她表示,更令人担心的是,宪法第150条文禁止,基于任何理由上庭挑战任何紧急状态或条例的颁布。

部长责任制荡然无存

阿莎丽娜提醒依德鲁斯,正如英联邦议会协会的《拉提美尔楼原则》阐明,国会在三权分立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43(4)条文也说明,内阁须集体向国会负责。

“我要强调,内阁负责制是议会民主的核心,以确保政府向议会负责,进而向选民负责。”

但她说,随着国会被冻结,原本向内阁和部长问责的国会机制,如特别遴选委员会和部长质询环节已无法发挥此功能。

“如果国会不能发挥其宪赋功能,我们要如何向行政权的决定问责呢?不允许特别遴选委员会继续操作的理据何在?为何不采取措施,以像其他国家一样开国会呢?在无法贯彻部长责任制下,内阁又要如何全面地运作呢?”

建议设紧急状态内阁

阿莎丽娜也质问,为何没有成立特别紧急状态内阁,而政府是否趁卫生危机来回避部长责任制?

她因而建议,依德鲁斯(上图)不如劝政府暂时冻结现有的内阁职务,并设立只包含特定部门的紧急状态内阁取而代之。

“这个紧急状态内阁可以在有限的权力下运作,直到紧急状态撤销为止。”

与此同时,她说,当局可成立一个涵盖朝野国会议员和由国会下议院议长主持的跨党派特别国会委员会,以贯彻部长责任制和扮演制衡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