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案冲击网路言论自由,政府受促废除114A条文
联邦法院以读者留言裁决《当今大马》藐视法庭罪成,引起律师和媒体组织高度关注,因为这不仅影响新闻自由,也伤害媒体机构和公众评论课题的权利。
他们质疑,《当今大马》的案例是否意味社交媒体,如面子书和推特,如今也需要密切监管大马用户的留言,以避免构成藐视法庭。
联邦法院以读者留言裁决《当今大马》藐视法庭罪成,引起律师和媒体组织高度关注,因为这不仅影响新闻自由,也伤害媒体机构和公众评论课题的权利。
他们质疑,《当今大马》的案例是否意味社交媒体,如面子书和推特,如今也需要密切监管大马用户的留言,以避免构成藐视法庭。
律师阿姿拉(Azira Aziz,下图)向《当今大马》指出,联邦法院要求《当今大马》支付的50万令吉罚款额过高,给新闻媒体增加不公平的负担。
“我认为,要新闻网站负责监管每个留言是不公平的。网络的庞大流量让这根本难以实现,这需要一大批的社交媒体管理人员才能做到。”
“就算是一篇美容产品文章,只要一些匿名人士在下面留言负面批评司法机构,而若总检察署有意提控网站持有人,按理说可以构成藐视法庭。”
她指出,此案也引起第三方内容的法律隐患,或会驱使一些新闻媒体完全关闭评论功能。
“这个判决或会引起新闻网站,完全关闭与司法制度有关的新闻留言区,以避免构成藐视法庭。”

剥夺用户讨论平台
此外,人权分子兼前律师陈芝燕(Ding Jo-Ann)点出,关闭留言或评论区,只会钳制人民的网络言论自由。
“如果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法律地位而关闭留言区,这将会剥夺了用户讨论和辩论的平台。”
“法庭声称,《当今》拥有可观的编采团队架构,因此理应知道网站上出现有问题的读者留言。那么对于规模较小的团队来说,又代表着什么呢?”
法律应提供数码安全港
另一方面,律师尼占(Nizam Bashir,下图)预料,社交媒体平台也可能需要监管,甚至是删除可能存有藐视法庭的用户留言,以避免受到马来西亚法庭牵累。
“我希望面子书等平台能尽一切力量发挥影响,确保本地法律能够提供数码安全港。”
尼占表示,虽然法庭应该免于不公言论的侵害,但出版文章和读者留言有很大的区别。
“(法庭)必须区分第一方和第三方在这些媒体上的责任,尤其是涉及互联网。”
“我不晓得大部分的审判是否能够认可这个区别……”

114A条文恐惧实现
此外,陈芝燕指出,法庭对《当今大马》的裁决勾起了对《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的恐惧。
根据第114A条文,任何人涉嫌在互联网上发布非法和有害内容,将会受到对付。这意味着任何人包括政府在内,可因为他人所张贴的内容,针对社交网络用户、网站拥有人、手机主人或无线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法律或刑事诉讼。
“此条文于2012年通过时,很多人担忧网站需要为第三方的内容负上过大责任。”
“这个恐惧已经在今日成真了。”
政府包容异议和批评
另一方面,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主席法拉(Farah Marshita Abdul Patah)今日发文告对法院判决表示遗憾。
“今天是马来西亚媒体自由难过的一天。这裁决不止会对公共议题讨论带来巨大影响,也重击新媒体的版图、记者和媒体拥有人。”
他说,这将进一步加剧媒体自我审查,打击媒体的反腐努力。
“我们理解藐视法庭是严重的罪行,但强健的政府应该包容异议和批评。”
独立新闻中心(CIJ)执行总监瓦莎奈度(Wathshlah Naidu)同样表示,法院的裁决只会导致更多媒体需要为第三方留言负责。
为此,她呼吁政府废除《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以避免媒体自由和言论自由受到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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