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主席阿末扎希的辩护律师称,扎希的其中一项失信控罪不成立,因为尽管健思基金会的款项转移到Lewis & Co律师楼的户口,但这笔资金仍归属健思基金会。

阿末扎希的健思基金案今天在吉隆坡高庭进入第48天审讯。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郑宝德(Hisyam Teh Poh Teik)指称,阿末扎希涉嫌挪用1790万令吉资金的第六项刑事失信控罪,是毫无根据的。

郑宝德今天在盘问阿末扎希案的第93名证人反贪会调查官莫哈末法兹里(Muhammad Fazli Zulkifli)时,如此指出。

指失信控罪具有恶意

郑宝德反问法兹里,控方援引上述失信罪名提控阿末扎希时,是否具有恶意。

郑宝德:从法兹里先生刚才所确认的事,你是否同意,提出第六项控罪是毫无根据的。你同意吗?

法兹里:我不同意。

郑宝德:我再问一次,当款项汇到 Lewis & Co(户口)时,资金拥有人还是同一人,那就是健思基金会。因此,不能指控阿末扎希失信。你同意吗?

法兹里:同意。

郑宝德:恕我直言,我认为,控方提出这项控罪时,控方是否具有恶意?

法兹里:我不同意。

法兹里负责调查阿末扎希是否滥用健思基金会的1790万令吉资金,以用于购买Ri-Yaz资产有限公司的股权及作为定期存款。

转汇无其他董事许可

副检察司阿末沙兹里(Ahmad Sazilee Abdul Khairi)随后盘问法兹里时,要求解释所提到的Lewis & Co律师楼账户“资金拥有人”一事。

阿末沙兹里同时也要求说明健思基金会转汇资金的方式是否依照程序。

法兹里表示:“根据我的调查,这项涉及健思基金会1790万令吉的汇款属于刑事失信,因为没有得到其他董事许可,就转汇到Lewis & Co律师楼的账户。”

法兹里也说,调查发现,阿末扎希曾口头要求Lewis & Co律师楼处理户口中的健思基金会资金,但该律师楼不曾接获其他基金会董事的指示,以便处理该笔资金。

调查中,法兹里也发现,Lewis & Co律师楼按照阿末扎希的指示,把健思基金会的资金存放于定期存款,以便让这笔资金增值。

莫哈末法兹里上周五供证时,以流程图说明1790万令吉资金的去向。他指出,上述资金当中,阿末扎希把860万令吉支付给Ri-Yaz资产有限公司,当作是购买公司股权的定金。至于其余的930万令吉,阿末扎希则存放为定期存款。

法兹里也表示,健思基金会通过Lewis & Co律师楼,支付Ri-Yaz公司860万令吉的定金,准备替阿末扎希的长女努鲁希达亚购买Ri-Yaz公司60%股权。

扎希供词与他人不同

郑宝德也盘问法兹里,为何法兹里的书面证词没有纳入阿末扎希的声明。

郑宝德说,阿末扎希已解释购买Ri-Yaz公司股权一事,其实是Ri-Yaz资产有限公司的前董事拉昔阿都(Rashid Abdul Manaf)当时献议通过健思基金会投资,阿末扎希才会做此决定。

郑宝德表示,阿末扎希考虑到基金会投资金额庞大,于是决定让其长女努鲁希达亚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法兹里再次接受检方盘问时解释,调查发现,阿末扎希的证词与其他数名证人的证词有出入。

法兹里指出,其中一个矛盾在于,真正有意投资Ri-Yaz公司的是努鲁希达亚,而非健思基金会,尽管投资资金是来自基金会。

法兹里指出,没有任何文件显示,这是健思基金会与Ri-Yaz公司之间的投资交易,反之,证据表明这笔投资只涉及拉昔阿都与努鲁希达亚。

法兹里也强调,没有任何文件表明,努鲁希达亚受委为健思基金会的观察员或授权代表,以处理针对Ri-Yaz公司的投资交易。

“我没有采纳阿末扎希的声明,因为那仅仅是自保之词。尊贵的法官,我是根据反贪会的调查,提呈我的书面陈词。”

此案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审讯将在今天下午续审。

扎希共面对47项控罪

阿末扎希也是峇眼拿督国会议员兼国阵主席,他同时也是健思基金会的创办人、信托人和唯一的签署人。

他在这宗健思基金会贪腐案中,总共面对47项控罪,其中包括27项洗钱罪、12项失信罪以及8项贪污罪。其中,他被控12项刑事失信罪名,控方指他涉嫌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的总额3109万3733令69仙的资金。

阿末扎希是在《反贪会法令》、《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APUA)及《刑事法典》下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