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日前流传照片显示,2名乘摩哆的中学生在校服上写辱骂教师的粗口字眼。今天,这两名青少年被控上吉兰丹哥打巴鲁推事庭,并双双认罪。

法庭翻译员在推事莫依祖丁(Mohd Izuddin Mohd Shukri)面前念出控状后,两名年仅17岁的被告皆认罪。

本案检控官为卡雅特里(S Gayathri)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聂纳里雅尼(Nik Nazriani Nik Abd Rahman)。

根据控状,他们涉嫌穿戴写有侮辱和猥亵字眼的衣服,而破坏当地的社会安宁。

他们被控于3月3日约下午4点,在哥打巴鲁Chempaka交通圈,触犯《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14条文(作出不雅行为),而可以在相同的法令下定罪。

6月22日再度过堂

莫依祖丁最终允许,两名被告以1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由于需等品行报告(laporan akhlak)出炉,本案将在6月22日再度过堂。

社交媒体日前出现的照片,显示3名考完大马教育文凭考试(SPM)的中学生分乘2辆摩托车。

其中1人没戴头盔,另外1名骑士和乘客则在校服写上辱骂老师的粗口字眼。

根据报道,吉兰丹州总警长沙菲安玛末说,警方事后已向2名中学生录取口供,并发出5张交通罚单给摩托车骑士及后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