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苏丹沙拉弗丁谕令,禁止州内的马来文译本《圣经》或任何基督徒书籍或文字印刷品使用“阿拉”字眼。

根据雪州王宫今天发出的文告,苏丹沙拉弗丁表示,“阿拉”字眼是神圣的伊斯兰词汇,只能用于指涉完美且唯一的上苍(Tuhan yang maha esa),因此需要加以保护。

“朕强调,在(马来文译版的)《圣经》使用阿拉字眼,或任何形式的任何基督徒书籍、文字印刷品,一旦有阿拉字眼,就禁止在雪兰莪使用。”

“朕重申立场,即阿拉字眼是伊斯兰的圣洁字眼,只有用于指涉具有完美特质且独一无二的上苍。”

“阿拉字眼不能出现在错误的地方,也不能用于指涉独一无二的上苍以外的事物,这是伊斯兰信仰的基础。”

可使用“Tuhan”字眼

苏丹沙拉弗丁也是雪州伊斯兰教首领。他强调,他并不反对基督徒使用“Tuhan”(上帝)字眼,用于翻译英文词“God”。

苏丹沙拉弗丁也表示,这项决定与联邦法院针对2014年天主教会诉讼内政部的裁决,以及2010年2月18日雪州政府宪报的宗教法则(fatwa)一致。

他说,这两个案例皆说明,阿拉字眼不能用作或等同于非伊斯兰的上苍。

“若有人错用或侮辱阿拉字眼,限制阿拉字眼(的使用)就成了穆斯林的义务。”

他强调,无论是在任何时候或情况,穆斯林,尤其是雪州穆斯林必须维护阿拉字眼的圣洁。

遵守1988年非伊教法

苏丹沙拉弗丁也谕令,雪州非穆斯林必须遵循1988年7月7日宪报的《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不得使用阿拉字眼。

他也指示雪州宗教理事会申请介入联邦政府挑战高庭裁决的上诉官司。

今年3月10日,法官诺比阿里芬裁决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而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字眼。

而国盟政府已在3月15日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挑战有关判决。

此案是由砂拉越马兰诺族人尔艾琳所提出的司法复核。吉尔艾琳在2008年11月5日从印尼雅加达乘搭飞机返国,抵达吉隆坡廉价机场终站时,海关没收其行李中的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