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一名男子承认非礼少女,虽然已经是惯犯,但哥打巴鲁推事庭只是轻判这名男子入狱一年。

今天,在推事卡马鲁(Kamarul Hasyime Rosli)宣读罪状后,现年52岁的被告安然阿都拉(Amran Abdullah)当庭认罪。

副检察司西迪阿蒂卡(Siti Atikah Abd Halim )在庭上提到,被告是个惯犯,之前已有4次犯罪记录。

根据《当今大马》了解,安然过去所犯下的四宗罪,皆是非礼案。

骑摩哆骚扰路过少女

此前,社交媒体上流传安然非礼受害人的闭路电视视频,引起关注。

根据罪状,安然是在3月25日早上9点40分,于韩沙路(Jalan Hamzah)犯案。

案发当天,安然骑着摩哆时,突然将走在路上的受害者拉到一旁,并问受害者是否有意跟他结婚。

当一辆汽车经过时,安然旋即骑车离去,惟过后又重返现场,触摸受害者的臀部。

检方促推事严惩罪犯

安然被控《刑事法典》第354条文,即使用暴力意图非礼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笞。

控方指出,被告犯下“重大罪行”,因此请求推事基于公共安全考量,而作出适当的裁决。

不过,安然的代表律师西迪阿蒂卡(Siti Atikah Abd Halim )则恳求法官轻判,因为安然还需要照顾年迈的双亲。

“这宗案件已在社媒广传,因此被告已受到社会的惩罚。被告某种程度上已受到教训。”

最终,法庭只是判处被告入狱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