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示,除非改用视讯方式,所有注册社团必须展延他们落在限行令3.0期间的年度大会。

社团注册局文告指出,若年度大会能根据限行令标准作业程序(SOP)改用视讯方式,及符合各自章程所阐明的年度大会基本条件,则可豁免展期。

文告提到,年度大会可延后至条限令及复限令期间举行,并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及社团注册局规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

注册局提醒,所有注册社团必须提交展延年度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建议新日期及限行令结束后可以实施的额外SOP。

所有社团也必须在年度大会召开的60天内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14(1)条文,提呈年度报告。

社团每年必须召开年度大会,以确保社团管理妥善,同时遵循社团章程及现有法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