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改善审批延扣建议,大法官指已改善相关指南
近期发生数起扣留所命案,律师玛诺哈兰因而建议法院改进审批延扣程序。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称司法机构已评估相关指南,以便改善申请延扣程序。
联邦法院主簿官办公室今天指出,该办公室依据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指示,发布这份文告。
近期发生数起扣留所命案,律师玛诺哈兰因而建议法院改进审批延扣程序。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称司法机构已评估相关指南,以便改善申请延扣程序。
联邦法院主簿官办公室今天指出,该办公室依据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指示,发布这份文告。
“司法机构已采取行动,研究相关指南(arahan amalan)与通告(pekeliling),以便改善申请延扣令的程序与做法。”
东姑麦文也指出,法院是依据《刑事程序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审批延扣令的申请。
此外,该办公室也曾发布《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2003年第3份指南》(Arahan Amalan Ketua Hakim Negara Bilangan 3 Tahun 2003 )以及《主簿官2012年第2份通告》(Pekeliling Ketua Pendaftar Bilangan 2 Tahun 2012),以阐明《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的申请延扣令的程序。
《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授权警方,若无法在24小时内完成调查工作,则可以向推事提呈申请,延长扣留嫌犯。
律师提呈十项建议
文告也指出,这项声明是回应律师玛诺哈兰致函要求改善延扣程序的10项建议。
玛诺哈兰的10项建议有:拒绝批准有问题的延扣,尤其是宣称要调查嫌犯一个月以前的犯罪;嫌犯若没有代表律师,或是未成年者,应拒绝批准延扣;若嫌犯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需要日常治疗疾病,或身上有伤痕,不应批准延扣。
今年扣留所爆发多宗命案,单单是雪州鹅唛警区总部就涉及两起扣留所死亡案,包括4月18日死于雪州鹅唛警区总部的格纳巴迪(A Ganapathy),以及5月20日死亡的西华巴兰(S Sivabalan);此外,还有先是扣留于柔佛新邦令金监狱的苏仁德兰(Surendran Shanker),他于5月27日送医不治。
6月3日再发生一起警察扣留所命案。36岁男子乌玛法鲁(Umar Faruq bin Abdullah @ Hemanathan)拘留于巴生南区警区总部时,坠楼身亡。
上述四名死者的家属都质疑死因可疑。
不过,警方也有为死亡案件作出解释。鹅唛警区主任阿里菲(Arifai Tarawe)解释,警方曾将格纳巴迪带上推事庭三次,但对方都不曾投诉被殴。这三次分别是2月25日、3月2日和6日。
另外,雪州警方强调,根据解剖报告,西华巴兰是死于心脏病,而且尸体也没有“外伤”。
至于乌玛法鲁,雪州总警长阿祖乃迪(Arjunaidi Mohamed)则指,乌玛是在试图逃跑时坠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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