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欠税上诉案:法庭改至811审理
刊载: Jun 16, 2021 3:50 PM
上诉庭改期订在8月11日,审理前首相纳吉针对高庭谕令他缴付拖欠内陆税收局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裁决提出的上诉。
纳吉代表律师魏永康(Wee Yeong Kang ,译音)指出,随着政府延长限行令,原定今日审理的上诉已展延。
上诉庭改期订在8月11日,审理前首相纳吉针对高庭谕令他缴付拖欠内陆税收局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裁决提出的上诉。
纳吉代表律师魏永康(Wee Yeong Kang ,译音)指出,随着政府延长限行令,原定今日审理的上诉已展延。
“上诉审讯已改期到8月11日。”
他今日通过视讯出席上诉庭副主簿官玛利亚哈桑娜(Mariam Hasanah Othman)负责的案件管理后,向记者这么说。
税收局代表律师是高级联邦律师阿胡米达拉(Al-Hummidallah Idrus)。
纳吉暂缓令申请遭驳
高庭去年7月22日谕令纳吉,必须缴付从2011年至2017年拖欠税收局的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
法官阿末巴仄在简易判决中,批准税收局追讨这笔欠款,之后纳吉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2)条文,就算是已提出上诉,被谕令缴税者仍须向税收局缴清欠款。
政府今年2月4日通过税收局,在高庭向欠款人纳吉发出破产通知书。
高庭在6月14日驳回纳吉的暂缓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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