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11分更新

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建议,政府设立皇家委员会,以研究和改革总检察署的功能。

她今天发文告指出,近期的一些事件已加剧公众对总检察署不信任,而除非获得解决,否则总检察署惯用的作业方式将在不经意中恶化现有的政治僵局,并妨碍政府重建公信力、对抗疫情和振兴经济的努力。

不过,她未点名是什么事件。

无论如何,她认为,政府若要展现改善施政和维护法治的决定,就需把握机会成立皇委会来改革总检察署。

她建议,皇委会的成员须包含公平和具有见识的顶尖宪法专家,以确保政府能以全观视野来落实国家复苏计划。

正计划把职位一分为二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上图)今午发文告回应说,若有必要,政府愿意考虑设立皇委会。

他说,如果有法律和事实为根据的需要,或者一些人士的行为已导致政府法律顾问和司法正义守护者的诚信成疑,政府将不会拒绝考虑成立皇委会。

此外,他透露,为了确保公正、符合法治原则和避免利益冲突,政府其实已计划区分律政司长(attorney-general)和检控官(solicitor-general)的功能,并将通过研究和比较其他国家的做法来做改善。

“联邦政府一直都开放地准备采取行动来维护法律机构,包括总检察署等的公信力。”

多重角色构成利益冲突

阿莎丽娜(Azalina Othman Said)也是国会下议院副议长和前首相署部长。

她在文告中解释,总检察署如今是个包揽4项角色的“超级单位”,即政府法律顾问、检控单位、下级法院法官的主管部门和草拟法案的机构。

她认为,总检察署集前3种角色于一身已构成严重的利益冲突,而这不仅为法治的实践蒙上阴影,也加深选择性提控和惩罚的指控,影响企业的信心。

她补充,贪污印象指数已反映了有关现象,并务必要纠正。

交专员办公室草拟法案

因此,阿莎丽娜主张,皇委会须研究是否需要分开相关的角色,以便总检察长或所谓的律政司长只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

至于检控任务则应交由检控官下的独立机构来负责,并像联邦法院法官一样享有独立地位和职位保障。

阿莎丽娜也建议,下级法院法官可纳为司法人员,作为特别法庭的法官(Specialised Judges)。

“最后,法案草拟工作应分配给独立的国会草拟专员办公室来处理,有关办公室主要是为政府部门、国会上下议院服务。”

总检察长需向国会负责

阿莎丽娜认为,总检察长须针对其给予政府的劝告向国会负责。她举例,马来西亚首任总检察长阿都卡迪尔(Abdul Kadir Yusof)曾同时兼任国会议员和法律部长(1974年至1977年),其接班人韩沙(Hamzah Abu Samah)也曾身兼这三个职位(1978年至1980年)。

“在英国,总检察长和他的副手检控官都是来自执政党的国会议员,虽然他们不是内阁部长。”

“澳洲和加拿大的总检察长是负责司法的内阁部长,纽西兰的内阁有总检察长和司法部长。

“就此而言,皇委会应研究如何优化司法部长和总检察长的分工(若两者都需要的话),以确保政府的法律顾问向国会负责。”

交专员办公室草拟法案

阿莎丽娜相信,政府若能迅速在召开国会会议之际或之前设立皇委会,则能突显当局维护议会民主、法治和政治稳定的决心。

希盟曾在竞选宣言中承诺,把总检察长的职权一分为二,律政司长须由国会议员担任且将成为部长,扮演政府“法律顾问”的角色,不再负责检察工作;原有的检察署则会由独立且不具党派背景的人领导,以负责刑事检察工作。

2018年希盟执政后,时任首相署副部长哈尼巴曾表明正在研议落实上述改革。惟同年11月底,马哈迪却以希盟未掌握国会三分之二优势为由,把这项建议搁置

尽管如此,去年11月,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透露,内阁年底前会收到相关修宪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