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执政时依法撤紧”,纳吉要国盟解答三疑问
政府撤销紧急条例引起混乱后,北根国会议员兼前首相纳吉抨击国盟没按照法律程序行事,并质问这是否代表政府在7月21日后的合法性可受挑战。
纳吉今天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指出,本身任相期间,就曾依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撤销紧急条例,包括提呈至国会两院废除。
政府撤销紧急条例引起混乱后,北根国会议员兼前首相纳吉抨击国盟没按照法律程序行事,并质问这是否代表政府在7月21日后的合法性可受挑战。
纳吉今天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指出,本身任相期间,就曾依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撤销紧急条例,包括提呈至国会两院废除。
“废除紧急条例需依循法律程序,即内阁劝告国家元首,元首御准后宪报。这样一来,在法律而言才是完整的程序。”
“在我执政时期,就曾依照这些程序来撤销紧急条例,它必须提呈给国会两院废除。”
721后政府合法性成疑

因此,纳吉也要求政府解释,有关撤销紧急条例的三道问题。
“政府是否按照法律程序做事,意即取消紧急条例必需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并发布宪报?”
“政府能否回溯日期来撤销紧急条例?或者说,当局7月21日之后的任何行动,从法律角度而言,是否无效或可被挑战?”
“撤销6项紧急条例,包含2021年的主要紧急条例,会否让政府的合法性在7月21日后受到挑战?”
曾动议废三紧急状态
纳吉重申,政府必须提供准确而详细的解答,以免人民及国会议员陷入混淆。
2011年11月,时任首相纳吉向国会提呈动议,废除3项紧急状态,同时一併废除在紧急状态下所制定的各项法令,包括恶名昭彰的紧急法令。
这3项紧急状态分别是国家元首于1966年、1969年和1977年所颁布。
他当时曾指出,大马随之将进入新的年代,政府的责任不再是限制个人自由,反之是保障人民在民主制度下的基本人权。
议长坚持下周才解释

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上图)昨天突然在国会宣布,内阁在上次会议已议决,从7月21日开始撤销所有6项紧急条例。
达基尤丁的宣布旋即引起争议,在野党要求政府立即解释废止紧急条例是否获得国家元首御准。议长阿兹哈却不顾议员要求,指示政府在特别会议最后一日,即8月2日汇报这个课题。
倘若国盟真的在7月21日就撤销紧急条例,那么7月21日到8月1日之间这段期间,国州政府的行政权极可能失去法律基础,警方或其他执法机关开出的罚单是否有效,目前都还尚存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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