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传召三人查731集会,NGO斥恐吓对付异议
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痛斥,警方反复滥用法律恐吓和威胁异议者,惟这将无阻他们照常举行7月31日的独立广场集会。
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Sekretariat Solidariti Rakyat)今天发文告透露,警方明天(29日)将传召三人问话,助查731集会一事。
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痛斥,警方反复滥用法律恐吓和威胁异议者,惟这将无阻他们照常举行7月31日的独立广场集会。
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Sekretariat Solidariti Rakyat)今天发文告透露,警方明天(29日)将传召三人问话,助查731集会。
根据文告,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三人。
“警方的行动清楚显示,法律不是用来捍卫人民的利益,而是保护特定人士免受批评。”
《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制作、发布或散播说辞、谣言或报告,有意以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恐惧或警戒,可视作妨碍社会安宁的罪行,最高可被判入狱2年。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则阐明不当使用网络设备,将可获判最高监禁一年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首次查731集会

较后,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代表努琪拉(Nur Qyira Yusri,上图)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证实接到警方传召三人的通知。
根据努琪拉,三人其中包括18岁投票组织创办人塔玛(Tharma Pillai)和莫哈末阿斯哈特里(Mohammad Alshatri)。
努琪拉也是18岁投票组织(Undi 18)创办人。她说,警方之前的传召是为了调查“举黑旗车队游行”,而这次传召三人是首次调查731集会。
数日前,塔玛和莫哈末阿斯哈特里两人已遭警方传召,助查日前的“举黑旗车队游行”。
吁国州议员集会抗议
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在文告中批评,计算明天的传召在内,警方迄今传召超过30人助查近期的示威抗议行动,而这些年轻人只是为了表达他们的诉求。
“我们认为,本次行动是恐吓和威胁年轻人,限制他们的发声的自由,阻止他们发表人民诉求。”
它抨击,政府须耗费数个月才开档调查部长违令案,但却迅速和残忍地对付这般年轻人。
它强调,7月31日早上11点将如期举行独立广场集会,并且严格遵守防疫程序;同时呼吁国州议员一齐参与集会。
“我们的诉求依然清晰,即要求首相慕尤丁辞职下台、召开完整的国会会议,以及落实无限制的全民自动缓还贷款。”
近期第三场示威行动
731独立广场集会将是人民团结秘书处近期举办的第三场示威行动。
人民团结秘书处在6月17日号召20名青年,聚集吉隆坡独立广场举行快闪抗议,炮轰政府抗疫不力。隔天,警方就援引《2021年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法令(疫区内措施)(国家复苏计划)》第10条文,传召人民团结秘书处的3名成员问话,并罚款3人各2000令吉。
7月24日,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所号召的“举黑旗车队游行”在全国多地开花。隔日,警方援引上述法令第17(1)条文以及《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第21A条文,陆续传召参与者问话,截至27日已累计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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