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巴促正副宗教部长,厘清非穆传教法案
政府计划草拟《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管制法案》,引起非穆斯林社会的反弹。诚信党雪邦国会议员哈尼巴催促,负责宗教事务的首相署正副部长出面澄清此事。
他们分别是依德里斯阿末(Idris Ahmad)和 阿末玛祖克(Ahmad Marzuk Shaary)。
政府计划草拟《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管制法案》,引起反弹。诚信党雪邦国会议员哈尼巴促请,负责宗教事务的首相署正副部长出面澄清。
他们分别是依德利斯阿末(Idris Ahmad)和 阿末玛祖克(Ahmad Marzuk Shaary)。
哈尼巴今天在面子书贴文表示,从现有的报道看来,大部分人尤其是非穆斯林,皆反对这法案。
他批评,即使有反弹声浪,两名正副部长似乎无意出面解释,厘清疑虑。
“更可悲的是,法律事务部长和宗教事务正副部长看来并不打算澄清这件事。”
“他们没有开腔回应非穆斯林的反应、观点和疑惑。”
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是砂盟的旺朱乃迪(Wan Junaidi Tuanku Jaafar)。
质疑能否说服盟友
哈尼巴在希盟执政时期,是负责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他进一步追问,这两名来自伊党的正副部长,是否真的要推行争议的355号法令。
“我不确定如果你想要提呈355号法令,你是否能够说服内阁的盟友,更不要说在国会。”
“抱歉,坦白说,我不太确定来自伊党的宗教事务正副部长是否真的理解这个课题。”
“我希望你能够理解并跟批评者交流,澄清目前的情况。”
法案还未呈到内阁
阿末玛祖克日前透露,政府计划起草数个新的伊斯兰法令,其中包括《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管理及限制法案》(RUU Kawalan dan Sekatan Pengembangan Agama Bukan Islam)。
不过,他没有公布法案内容,仅称是因应法庭裁定非穆斯林可以使用“阿拉”字眼。
旺朱乃迪之后澄清,相关法案都还未带到内阁讨论。
宗教事务属于州政府的权限。马来西亚大部分的州属都有限制非穆斯林向穆斯林传教的法律规定,唯有沙巴、砂拉越和槟州例外。
355号法令即是《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联邦政府依此规范各州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执法权限。伊党长期以来争取修订此法,以提高刑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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