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拟立法限非伊传播,雪行政议员抨违大马一家
政府尚在研拟四项新伊斯兰法案,包括立法限制非伊斯兰教的传播。雪州掌管福利事务的行政议员甘纳巴迪劳抨击,此举并不符合首相依斯迈所提出的“大马一家”概念。
甘纳巴迪劳(V Ganabatirau)今天发表文告指出,大马并不需要这样的法律,反之急需能够维持各族和谐相处的法律,加强国民团结。
政府尚在研拟四项新伊斯兰法案,包括立法限制非伊斯兰教的传播。雪州掌管福利事务的行政议员甘纳巴迪劳抨击,此举并不符合首相依斯迈所提出的“大马一家”概念。
甘纳巴迪劳(V Ganabatirau)今天发表文告指出,大马并不需要这样的法律,反之急需能够维持各族和谐相处的法律,加强国民团结。
“为何伊斯兰发展局(JAKIM)需要推出一部新的法律,授权它来控制非伊斯兰教?伊斯兰发展局有什么权力这么做?”
“联邦宪法第11(4)条文已经清楚阐明,其他宗教不能向穆斯林传教。难道这不是已经清楚限制了其他宗教的传教方式吗?”
伊党无法领导世俗国
此外,甘纳巴迪劳认为,政府宣布伊斯兰发展局正在起草四项新的伊斯兰法令,引起了非穆斯林群体的担忧。
“我们挚爱的马来西亚是个伊斯兰国家还是世俗国家?更准确来说,宪法有无说明马来西亚是个伊斯兰国家?”
“官方宗教是伊斯兰,不等同于马来西亚是伊斯兰国家。国父东姑阿都拉曼当初已经说明,马来西亚是个世俗国。”
他进一步批评,伊党籍首相署(宗教事务)副部长阿末玛祖克(Ahmad Marzuk Shaary)作出上述宣布,凸显了伊党无法领导多元族群及宗教的国家。
事缘,伊党籍首相署副部长阿末玛祖克(Ahmad Marzuk Shaary)昨天透露,政府计划起草数项新的伊斯兰法令,其中包含《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管制法案》(RUU Kawalan dan Sekatan Pengembangan Agama Bukan Islam)。
今日较早前,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则表示,政府还在研拟数项伊斯兰法案,其中一项是限制非穆斯林向穆斯林传教的法案,惟这些法案都还未带到内阁讨论。
伊斯兰事务属于州政府权限,联邦政府所制订的伊斯兰法律只能在联邦直辖区实施。惟355号法令阐明,联邦政府可依此规范各州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执法权限。伊党长期以来争取修订此法,以提高刑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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