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州若要选举,旺朱乃迪称需先符两条件
刊载: Oct 16, 2021 5:55 PM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表示,唯有符合两项条件,砂拉越才能举行第12届州选举。
《马新社》引述他说,第一是需获得国家元首御准,提前废除原本在2022年2月2日才失效的紧急法令。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表示,唯有符合两项条件,砂拉越才能举行第12届州选举。
《马新社》引述他说,第一是需获得国家元首御准,提前废除原本在2022年2月2日才失效的紧急法令。
“第二,如果陛下同意,砂拉越州元首泰益玛目和州政府及砂州首长阿邦佐哈里之间商定的条件,砂拉越就能举行州选。”
他是今天在古晋出席珍珠伊曼清真寺(Mutiara Iman Mosque)动土礼后,向记者如此表示。
根据砂州宪法第21(3)条文,砂州议会原订今年6月7日届满,之后必须在60天内举行选举,不过联邦政府1月11日颁布全国紧急状态下,这次州选举宣告展延。
随着全国紧急状态8月1日结束,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再度为砂拉越颁布为期半年的紧急状态(8月2日生效)至2022年2月2日,以避免砂拉越在2019冠病疫情下举行州选。
不过,根据联邦政府宪报的《2021年砂拉越(关键权力)紧急条例》(Emergency (Essential Powers)(Sarawak) Ordinance 2021)第2(2)条文,国家元首可在跟砂州元首商议后,提早结束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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