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昨日声明,国油公司不会支付吉兰丹任何石油税。对此,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严正看待,并敦促联邦政府澄清与交代。

阿末耶谷今天发文告指出,东姑扎夫鲁本周四(25日)的国会书面答复,不符合联邦政府之前的立场。

“吉兰丹政府严正看待东姑扎夫鲁的书面答复。他的答复与联邦政府之前的声明不符,希望联邦政府能够进一步厘清此事。”

他说,联邦政府在2018年6月7日通过国家财务理事会决定废除开采回馈金计划(Program Wang Ehsan),而是直接支付石油税给吉兰丹政府。

不过,东姑扎夫鲁在国会书面答复中提到,联邦政府只会针对吉兰丹临近水域所生产的石油,支付开采回馈金给丹州政府。

东姑扎夫鲁在回复伊党巴西马国会议员阿末法德里(Ahmad Fadhli Shaari)的提问时说,这是因为石油钻机其实是在吉兰丹水域外钻取石油。

前朝答应付石油税

无论如何,阿末耶谷强调,联邦政府之前早已答应支付石油税。

根据阿末耶谷,前朝政府分别在2019年10月30日于国会下议院答应支付石油税;同时也在2020年7月28日,通过当时的经济事务部和掌管经济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承诺此事。

他表示,联邦政府直接支付石油税是正确的作法,符合州政府与国油公司在1975年签署的协议。

“这也符合联邦政府过去的立场和决定。”

他补充,伊党也认为,这符合联邦制和大马一家的精神,保障吉兰丹人民的福祉。

过去,吉兰丹州一直向联邦政府追讨石油税。

希盟前朝政府执政期间,时任财政部长林冠英表示,联邦已在2019年9月归还石油税予丹州。但阿末耶谷当时反驳说,联邦政府仅支付丹州政府开采回馈金,而非石油税。

希盟在第14届大选时承诺,增加给予沙巴、砂拉越和其他产油州的石油税至20%或相等值的数额,以更公平地分派产油所得及让有关州可肩负更多州内的发展义务。

但时任经济部长阿兹敏后来声明,联邦政府无力按照收益支付20%石油税,否则国油就没法经营下去。据他指出,一旦国会修改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才能支付20%石油税。

2020年3月,随着国盟取代希盟执政联邦政府后,吉兰丹州政府希望,联邦政府在派发石油税给该州人民方面,不会再面对任何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