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巴硕勿打马州议员特伦斯的尿检不过关,而遭警方援引滥药罪逮捕调查。但特伦斯为自己喊冤,声称有人在他的饮料“加料”。

特伦斯乃都(Terence Naidu)今天在面子书发文详述向警方给供时,说明事情始末的过程。

他说,事发当晚,他在“友人兼客户”的邀请下,出席在槟城的一场农历新年晚宴,而在那之前,有人带他到位于北赖(Prai)的夜店,即他后来被捕的事发地点。

他忆述,自己起初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选择进入那家夜店。

惟他强调,自己并没有摄入任何违禁药物。

“我连抽烟都没有,所以当他们告诉我,我的尿液检测呈阳性时,我非常惊讶。”

有人倒“不寻常”饮料

特伦斯指出,有人倒了一杯“不寻常”(unusual)的饮料给他,而他尝了一口后,并没有再喝下去。

他续称,他较后也发现,在他上厕所时也有人到他的桌位,为他的杯子补充饮料。

“我获释后,立即在1月14日向警方报案,澄清我是喝到可疑饮料,并且指明一名目击证人作证。”

“目击证人已经向警方给口供,证实这件事。”

他因而要求警方调查,并呼吁公众自行评估上述说法。

愿接受暂停党籍安排

特伦斯捍卫自己的清白,同时不满许多人妄下结论,认定他有罪。

“我会继续履行我对选区的责任,并且站稳立场,即毒品始终是个社会问题,我会持续为此斗争。”

他感谢党领导层的支持与信任、向霹雳行动党解释,同时向支持者以及巴硕勿打(Pasir Bedamar)选民道歉。

特伦斯表明,他愿意接受暂停党籍的安排,以维护行动党,避免行动党受到此事牵连。

特伦斯乃都今年54岁,已担任巴硕勿打马两届州议员,也曾担任律师。

此前,《马新社》报道,槟城警方证实在槟城北赖一家夜店逮捕一名涉嫌滥用药物的霹雳男性州议员。

警方是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调查这起案件。根据该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

随后,霹州行动党主席倪可敏要求特伦斯,以书面报告向行动党霹州与中央领导层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