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盗案”执法官认较轻罪名,判监禁三年鞭笞两下
反贪会高级执法官沙伦尼占被控监守自盗,今天副检察司改以较轻的控状下,在吉隆坡地庭俯首认罪。
40岁的被告沙伦尼占(Shahrum Nizam Baharuddin)在上个月4日,被控窃取由反贪会所扣押的2500万令吉赃款,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的失信罪。
下午4点21分更新
反贪会高级执法官沙伦尼占被控监守自盗,今天副检察司改以较轻的控状下,在吉隆坡地庭俯首认罪。
法庭之后判处沙伦尼占(Shahrum Nizam Baharuddin)监禁3年以及鞭刑两下。
40岁的被告沙伦尼占在上个月4日,被控窃取由反贪会所扣押的2500万令吉赃款,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的失信罪。
在上述控罪,一旦罪成将可监禁最高20年、鞭刑以及罚款。
不过,控方今天修改控状,改以《刑事法典》第403条文的不诚实挪用财物罪名提控沙伦尼占。
在此控状下,一旦罪成可监禁不超过5年、鞭刑和罚款。
沙伦尼占在副检察司念出替代控状后,向法庭表示认罪。
此案的承审法官为苏扎娜(Suzana Hussin)。
试图以假钞调包证据
根据法庭上宣读的罪状,沙伦尼占是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4月9日期间,犯下上述挪用财物的罪行。
2018年12月17日,沙伦尼占要求一名反贪会官员将80万美元现金证据交予他,开启了他的犯罪之路。随后经过一系列的交易,沙伦尼占成功在2019年4月9日,在其他证人的协助下,将挪用的款项转换为马币。
然而,沙伦尼占的罪行于去年8月21日开始被揭露。当时,吉隆坡地方法庭下令,将价值694万美元的现金证据归还给哈萨那(Hasanah Abdul Hamid)。她于当年4月初获判“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
调查人员在此后曾多次要求沙伦尼占归还现金证据惟不果。直到去年9月10日,沙伦尼占指示一名反贪会官员,将已遭调包的现金证据转交给其他反贪机构官员,以归还给哈萨那。
沙伦尼占归还的现金随后被发现为假钞,继而引起其他反贪会官员的怀疑。
经过调查后,沙伦尼占于去年9月13日遭到反贪会拘捕。
购买车房土地名表等
反贪会发现,沙伦尼占挪用该笔现金购买下列物品:
1. 雪兰莪雪邦Taman Suria Warisan的2层半房子,价值75万令吉;
2. 8枚名表,共价值39万7580令吉;
3. 2台杜卡迪(Ducati)摩托车,价值60万令吉;
4. 福特(Ford)Raptor 2.0 四轮驱动车,价值21万9000令吉;
5. 彭亨而连突两片土地,价值48万3220令吉;
6. 本田(Honda)Civic Type R 2.4L 涡轮增压引擎轿车,价值29万30令吉;
7. 马赛地奔驰(Mercedez Benz)A250 Sport 轿车,价值13万令吉。
4获最佳员工奖求轻判
沙伦尼占代表律师阿末哈菲斯(Ahmad Hafiz A Bakar)向法庭求情时表示,他的当事人已对替代控状认罪,节约法庭的时间,并声称沙伦尼占自2005年在反贪会工作至今,曾4度获得最佳雇员奖。
“这是他的初犯,此前不曾被定罪。”
“此次犯罪不但影响了他的生活,也对其家人造成影响。”
“被告(沙伦尼占)对此道歉,并承诺不会再犯。”
不过,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则希望法庭鉴于案情严重,做出威慑性判决。
“犯罪者为受委(看管现金证据)的公务员,他却借机谋取私利。本案涉及694万美元。”
“反贪会组织,以及当中所有人的形象,都因(沙伦尼占的罪行)受到玷污。”
查获物品全收归国有
承审法官苏扎娜随后判处沙伦尼占监禁3年,以及鞭刑两下。
“法庭希望这项判决能够作为教训,让你在未来不会犯下进一步罪行。”
苏扎娜也下令没收查获物品,包括车辆、手表、土地、现金等,全数交予马来西亚政府。
此前网路流传,反贪会官员在哈萨那案扣押部分现金证物时,以假钞取代证物,偷龙转凤窃走真钞。
哈萨那虽在当时已报警,但警方却“畏于反贪会某个高层”而不敢调查。
哈萨那是于2018年10月25日被控失信1210万美元政府资金,并在今年4月获得法庭撤除失信控罪。
去年9月20日,反贪会终于不点名证实逮捕3名涉案官员,调查某个政府单位前领导案件有关的“违规滥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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