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行动党巴罗候选人谢奥马的竞选主任阿都马吉今日报警,指控国阵马华巴罗候选人李廷汉贿选,已违反《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

阿都马吉(Abdul Majid Abd Aziz)今日发表声明透露,自己在昨晚接获一支片长2分钟51秒的短片,能够证明李廷汉将一笔5000令吉款项交给巴罗(Paloh)的一家祈祷所。

“我认为,李廷汉这一行为已违反《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10(a)条文,并于今天早上11点,到巴罗警局报案。”

“我相信深懂法律的李廷汉肯定明白,在选举过程中的任何贿赂都是违法行为,而我也相信他明白有何后果,以及可以对他采取的行动。”

“我希望警方、选举委员会、反贪会,能够就这项投诉立即采取行动,以免柔佛州选因马华和国阵的贿赂行为,以及金钱政治所玷污。”

李廷汉交警方调查

《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10(a)条文阐明,任何直接或间接向选民提供或承诺金钱或具有价值物,以影响选民投票倾向的行为,皆视为贿赂,可处以最多1年监禁,或罚款2000令吉。

然而,李廷汉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否认贿选,并澄清当时不是他出钱。

“我不曾如指控般给予或同意给予任何东西。这段短片明显显示,我否认涉及其中。”

他表示,即然有人报警,一切就交由警方处理。

祈祷所感谢捐五千

短片中,一名相信是祈祷所代表的男子感谢李廷汉捐款5000令吉,而李廷汉则当场澄清,这笔款项是由当地巫统所捐助。

该男子表示,何人捐助无关紧要,只要他们收到钱,可以用来购买斋戒月期间,需要用到的桌子和椅子。

他也向在场者宣称,祈祷所内的食物,都是由国阵所提供,并邀请李廷汉发言。

李廷汉随后自我介绍为国阵巴罗候选人,并希望能够继续为人民服务。

除了李廷汉与谢奥马,巴罗四角战的其他候选人是斗士党的阿米努丁(Aminuddin Johari)及国盟伊党的萧文登(Selvendran Velu)。不过,相信后两人主要是陪跑性质。

柔佛选民将在明天(3月12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