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多次抨击政府禁染疫选民在柔佛州选投票有违宪法。如今该组织正探讨采取法律行动,联合遭禁止投票的选民起诉选委会和卫生部。

净选盟主席范平东今早在一场线上记者会上指出,目前已有数名因确诊而无法投票的选民联系净选盟。

他也说,该组织的律师将在近日内与这些选民会面,商讨兴讼事宜。 

“我们一直强调,投票是宪法赋予马来西亚人民的基本权利,没有人可以阻止选民投票。”

“根据现行法律,除非心智不健全、还不足投票最低年龄、曾犯下罪行而被罚款超过2000令吉或判监逾一年、或犯下选举罪行被勒令5年不能投票,否则没有其他理由可以阻止选民投票,包括确诊冠病。”

范平东透露,一些确诊的选民在柔佛州选当天有出来投票,但却在投票中心遭到拒绝。

“我们要求那些在投票中心遭拒绝投票的人联系我们,而且已经有些人联系我们了。

范平东重申,卫生部及选委会阻止确诊者投票的做法,已经违反《联邦宪法》第119条,即所有已登记选民的大马人都有权在选举中投票。

冀下届大选前释宪

他续说,净选盟兴讼的目的,就是希望法庭可在下届大选之前释宪。

“我们要的是法庭声明,并诠释有关宪法条文,以证明投票是基本权利,没有任何政府部门或个人可阻止想要投票的选民,而选委会的职责是协负责调。”

“我们要在下届大选到来前解决此事,以免重蹈覆辙。”

料未来两周内兴诉

询及净选盟会在何时兴讼,范平东说,料可在一两周内进行。

“我们正与潜在的当事人商议,因为净选盟作为一个组织,我们没有当事人资格(Locus Standi)采取兴讼。”

“所以我们需要投票遭拒者站出来,成为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我们的律师很快就要与他们会面,讨论案件的方向,并取得他们的同意。”

早前,净选盟高级项目专员阿斯拉夫(Mohd Asraf Sharafi)在同一场记者会上透露,根据政府数据,州选期间,柔佛共有1万8000人确诊冠病。

录得至少5宗案例

净选盟同时在这场记者会上,发布柔佛州选监督报告,列举选举违规事件,并提出建议。

根据这份报告,净选盟观察员共录得5宗确诊者到投票中心,却被令返回家的事件,其中一宗在拉庆发生的案件里,选民也遭到当局罚款1000令吉。

报告建议联邦政府重新检讨这项决定,也认为选委会应该为确诊选民准备适当的设施,让他们履行投票的公民责任,而非直接阻止选民投票。

根据选委会的柔佛州选标准作业程序(SOP),有症状的疑似冠病患者会在别的投票站投票,与其他选民隔开。

不过,确诊患者则不能到投票中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