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辩方传召所有三名证人上庭供证后,霹雳端洛州议员杨祖强在强暴印尼女佣案的自辩环节也告一段落。

《马新社》报道,辩方第三名证人兼印尼女佣的叔叔今天完成供证后,杨祖强代表律师拉帕星(Rajpal Singh)今天在辩方第三名证人莫哈末罗斯迪完成供证后,向怡保高庭表示自辩环节结束。

现年51岁的莫哈末罗斯迪(Muhammad Rusdi),也是本案印尼女佣的叔叔,来自印尼松巴哇岛(Sumbawa)。

本案承审法官为阿都瓦哈(Abdul Wahab Mohamed)。他随后下令控辩双方最迟在4月25日或之前,提呈书面陈词,并在5月9日入禀书面答复。

他也择定在5月17日,让控辩双方在庭上口头辩论。

辩方在3月16日所传召的另外两名证人,分别是朱强(Choo Kiong,译音)以及杨祖强妻子涂春蕾。

女佣曾向母亲哭诉遇坏人

罗斯迪今天通过通译员在庭上供称,受害者曾经提到她遇到坏人,而且想要回印尼。

他声称,2019年9月19日,他、女佣母亲蒂娜(Tina)和女佣三人在吉隆坡的印尼大使馆见面。

他说,那是他们三人唯一的见面。

“在会面中,她只是提到要回家,还边哭抱着妈妈。她要回家,因为有坏人。”

他是回复控方代表菲德里(Mohd Fitri Sadarudin)副检察司的提问。

接着,菲德里询问,所谓的“坏人”是否指女佣雇主时,莫哈末罗斯迪并不同意。

罗斯迪说,受害者当时想要揭发秘密,惟被勒令离开使馆宿舍;但他否认,有关秘密是指受害者遭到雇主强暴。

女佣没提到”坏人“是谁

根据《星报》,罗斯迪表示,既然受害者母亲当初在三人会面后向警方报案,她今天应该出庭供证。

但他解释,受害者母亲在印尼病倒了,没办法前来。

随后,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拉帕星(Rajpal Singh)也追问,受害者口中的“坏人”是指谁。

 罗斯迪说,受害者当时并没有提到,他也不知道那人的身份。

去年12月7日,高庭宣判杨祖强的强暴印尼女佣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根据控状,被告2019年7月7日晚上8点15分至晚上9点15分之间,在其位于美露新豪城的住宅强暴其23岁的女佣,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20年及鞭笞。

阿都瓦哈当时裁决时说,控方成功证明主要的元素,也就是进入私处、非自愿性行为,以及证人的供词,包括受害者本身的证言即使是在审讯中不断的被辩方挑战,但仍旧保持一致。

杨祖强本月16日出庭自辩时,重申这宗强暴案背后藏有政治阴谋。另一方面,涂春蕾则告诉法庭,事发当天,她和孩子仅外出10分钟,而且丈夫和友人都在家里,因此她的丈夫并没有强暴该印尼帮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