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观点】

经历了柔佛州选,我们可以看到许多重要问题需要各方采取制度化改革。

政府方面:

柔佛州选落在星期六,对公务员而言固然是公共假期,但是大部分私人界却是工作日。

虽然多方要求看守政府效仿马六甲看守政府,将投票日列为公共假期,但是看守政府坚拒。

因此,选举法令应该修改,明文规定投票日必须自动成为公共假期,避免成为压低投票率的手段。

选委会方面:

    1. 本次柔佛州选是第一次18至20岁年轻选民可以投票,但是糊涂的选委会在州议会解散后才恍然发现,原来选举犯罪法令(Election Offences Act)关于监票员(PACA)的规定还在停留在21岁。国会亟需尽快提呈修改,调低年龄限制到18岁。

    2.选举计票程序长期以来令人对选举公平性缺乏信心。选票计算是在每间课室分别计算,本次选举依旧发生选举官在课室计票后,拒绝将课室正式选票统计表格(Borang 14)交给监票员的滥权行为;选举犯罪法令应该明确规定这否则为选举犯罪行为,以便一劳永逸解决这种人为偏差。或者,干脆将每间课室的计票成绩明细与选举成绩一起公布。

邮寄选民应开放常年登记

    3.疫情关系,邮寄选民增加,但是比率微不足道,主要原因是程序繁琐而且仅短暂开放两周时间。邮寄选民应该开放常年登记,并且将开设账户、提交申请的两项分开的步骤简化成一次性申请;许多人在开设账户后,误以为已经算是提交申请邮寄选民。

    4.选委会也应该试行网上预先提名,让候选人文件得以预审、修正,避免错误或临时因为确诊未能出席等问题。

    5.选举是民主政治关键环节,应该尽可能降低参选门槛,废除地方政府选举条例。本次柔佛州选,有地方政府动用修改后条例,在选委会已经征收的3000令吉竞选宣传品保证金之外,另外自行征收每个看板1000令吉保证金和600令吉广告费;如果一个选区候选人要设立50个看板,他就得筹措5万令吉保证金和3万令吉广告费,这明显是昂贵且不合理的。

政党方面:

    1. 每次大选各政党通常都会出现派系分配而临阵撤换候选人的问题,我们可参考各国民主化经验,制定包含地方民意的候选人遴选机制,并不断改进。

    2.选举有胜负,落败的候选人没有议员津贴与行政拨款,个人家庭开支都成问题,要如何承担服务中心费用?政党做为组织,应该制度化领养落败选区,至少承担服务中心的运营费用。

政党平日应监督议员表现

    3.数个选区新候选人指出,原任议员表现欠佳,影响其所属政党支持率而落败。但是为何各政党平日却没有监督各选区服务表现、没有提前进行挽救修补工作呢?究其根源,是因为派系考量和候选人临阵委派权力的旧思维导致。

    4.如果已经进行监督并发现问题,则应当提前委派准候选人让选民熟悉,无需顾虑原任议员是否抵制。

    5.候选人自己需要承担所有竞选费用和保证金,甚至包括党旗、统一设计的宣传品都需要缴费。政党应该统一提供一定数量的党旗与宣传品,承担保证金,避免有议员因为来届参选费用的考虑,影响议员拨款的公共利益原则。

候选人方面:

    1. 疫情导致2年来选举皆不能或有限度的公开演讲,而柔佛州选虽允许公开演讲,却是人潮稀落。这证明民意已定,议员和政党的常年服务远胜于短短一两周的竞选期。

    2.此外,本次数个州议席的胜负也证明,候选人在选民中的知名度是重要的胜选关键,尤其是跨种族选民的支持。因此,过往惯用的大幅度调兵遣将策略不适用于目前的低迷局势。

以上改革方案,若能落实,则柔佛州选意义更为重大不凡。


周忠信,行动党明吉摩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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