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案今天续审。一马公司前董事依斯米在法庭供证时同意,没有迹象显示,纳吉涉及一马公司对英属维京群岛公司Brazen Sky Ltd的23亿美元“投资”。

依斯米(Ismee Ismail)是控方第13名证人。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接受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交叉盘问时,同意对方的说法,即由时任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领导的一马公司管理层在投资Brazen Sky事务犯有错误。

沙菲宜:来到我们辩护的核心,依你所见,你是否在这次管理错误中,发现我当事人的插手痕迹?

依斯米:没有。

控方此前主张,这项Brazen Sky投资案其实是复杂洗钱过程的首个阶段,而最终目的是将资金汇入纳吉个人银行账户。

管理层听命于刘特佐

依斯米也供称,一马公司管理层似乎在按照刘特佐的指示行事。

控方主张,刘特佐是在获得纳吉授意下介入一马公司的事务,但辩方则声称,一马公司资金遭挪用完全是刘特佐与数名一马公司高层人员所谋划,纳吉完全不知情。

本案将于明日续审,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检控官则由副检察司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担任。

纳吉目前在一马公司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金额22亿8293万令吉,而另外21项控罪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在当时同时担任首相、财政部长,以及一马公司顾问团主席。不过,他否认有罪,更声称这些案件是由通缉犯刘特佐及其同谋所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