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高庭昨日裁定,蚊型脚车死亡车祸案司机沈可婷罪名成立,即日起监禁6年,引起社会哗然。更有人发起网路联署声援沈可婷,要求撤销沈可婷的判罚。

截至今早11点40分,已有超过27万人联署,而且以极快的速度继续攀升。

联署发起者旺朱乃达(Wan Junaida)表示,根据推事西蒂哈嘉(Siti Hajar Ali)2019年的裁决,沈可婷没有酒驾也没用手机,并在开车时系好安全带,足以证明沈可婷是负责任且小心的驾驶者。

“身为马来西亚人,我们对沈可婷遭遇的新判决感到恐惧。事实证明,她是负责任的司机,是此次事故的真正受害者。正是那些未来飙车族的家长看管不严,他们的孩子才会于凌晨3点骑上改装自行车或蚊型脚车,在公路上游荡。”

“我们无法接受这项判决,并寻求推翻其刑罚,以免剥夺一名年轻与无辜马来西亚公民的光明未来。”

“沈可婷不是这起事故的起因,那16名未来飙车族及其家长才是。”

罪成后即时入狱

新山高庭昨日推翻推事庭裁决,改判两度获得无罪判决的沈可婷,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即日起监禁6年,罚款6000令吉,吊销其驾驶执照3年,并将罪名记录在其驾驶执照上。

与此同时,法官阿布巴卡(Abu Bakar Katar)也拒绝沈可婷暂缓行刑,以保释等候上诉的申请。

2017年2月18日凌晨时分,柔佛新山内环公路靠近玛目地亚坟场路段,发生一起死亡交通意外。轿车司机沈可婷撞上一批骑蚊型脚车的青少年,酿成8死8伤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