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养牛公司上诉,裁定拉菲兹未诽谤
联邦法院维持上诉庭原判,裁定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没有诽谤国家养牛公司(NFCorp)及其主席莫哈末沙列。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由马来亚大法官阿查哈(Azahar Mohamed)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天驳回莫哈末沙列(Salleh Ismail)的上诉申请。
联邦法院维持上诉庭原判,裁定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没有诽谤国家养牛公司(NFCorp)及其主席莫哈末沙列。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由马来亚大法官阿查哈(Azahar Mohamed)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天驳回莫哈末沙列(Salleh Ismail)的上诉申请。
法庭也裁定,国家养牛公司及莫哈末沙列需赔偿7万令吉堂费给拉菲兹。
另外两名联邦法院法官为查列哈(Zaleha Yusof)及扎巴丽雅(Zabariah Mohd Yusof)。
有权发表公正的评论
阿查哈表示,拉菲兹有权就公共利益的议题,自由发表意见。
他也说,根据上诉案的证据,拉菲兹的言论是陈述事实,并且是根据事实所作出的推断。
法官也认为,拉菲兹是根据无可辩驳的银行文件,发表对国家养牛公司和莫哈末沙列的诚实看法。
“答辩人(拉菲兹)并没有恶意,而且他有权发表公正的评论。“
养牛公司与沙列的代表律师是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而拉菲兹的代表律师是拉兹兰(Razlan Hadri)和兰吉星(Ranjit Singh)。
9年前诉拉菲兹诽谤
2013年,莫哈末沙列与国家养牛公司起诉拉菲兹于2012年3月7日,在公正党党部针对购买吉隆坡生态城产业课题召开记者会时,发表含诽谤意味的言论,而该言论在同一日刊登在《当今大马》新闻网。
2016年10月31日,吉隆坡高庭谕令拉菲兹分别赔偿莫哈末沙列和国家养牛公司15万令吉和5万令吉,不过却驳回对《当今大马》的诉讼申请。
拉菲兹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在2019年5月推翻高庭裁决,裁定拉菲兹并未诽谤。
而莫哈末沙列在隔年则提出上诉,以推翻上诉庭对拉菲兹有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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