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运毒死囚纳根在新加坡走上绞刑台之前,政府介入救人,但人权观察组织在肯定这种努力之际,却不忘敦促政府废除大马的死刑。

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亚洲区法律顾问拉克德希(Linda Lakhdhir)今日在文告中说,尽管马来西亚政府的立场值得称赞,但马来西亚也存在几乎相同的法律。

“几乎所有运毒罪成的人,即推定持有超过(法定)最低重量毒品者,都会判处死刑。”

“由于这项推定适用于携带15克吗啡(morphine),或二乙酰吗啡(diamorphine,即海洛因)者,因此按照马来西亚法律,纳根(Nagaenthran)也将获推定为运毒。”

马来西亚已于2017年修订法律,提供法官有限斟酌权,判处相关罪犯无期徒刑加鞭刑,而非强制死刑。

最近处死运毒罪犯

然而,拉克德希引述澳洲蒙纳士大学(Monash University)的研究指出,在修法生效后的2018年3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法官们在38个相关庭案中,仅4度动用这项有限斟酌权。

此外,她提醒,尽管马来西亚政府已于2018年7月宣布暂停执行死刑,强制死刑的法律却仍然存在且继续适用。

“在外交部就纳根案发表声明的同一天,古晋一个法庭就裁决一名走私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的男子死刑。”

鉴于此,拉克德希要求马来西亚政府,在下一个国会会期废除所有毒品相关罪行的死刑。

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条文,任何持有超过特定重量限制非法药物者,都会自动推定为运毒。

呼吁修法废除死刑

与此同时,刑事律师纳兰星(Naran Singh)也要求马来西亚政府,在反对其它国家执行死刑前,应当先修改自己国内的法律条文。

他在接受《当今大马》采访时表示,马来西亚政府试图说服新加坡却遭到无视,可谓十分尴尬。

“国家元首和首相(就纳根案)向新加坡提出了恳求。”

“身为在过去30年,一直代理死刑案件的律师,我认为这个国家必须先停止死刑,才处理其它国家事务。”

对于政府暂停执行死刑,纳兰星质疑,暂停执行死刑只会加剧死囚的处境,因为他们将因此一直处于不确定的状况。

“我的一名当事人,正等候他的处刑。然而,至今没人知道他是否会被问吊。”

“在我看来,那些被判处死刑者,会(因暂停执行死刑)陷入某种更糟糕的困境。”

“暂停执行(死刑)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为国会议员并未在国会,确保所有死刑判决不会被执行,并取代以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