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司法界竞相抨击反贪会调查上诉庭法官纳兹兰之际,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都哈密却唱反调,认为反贪会调查法官并无不妥。

阿都哈密(Abdul Hamid Mohamad)今天撰写一篇题为“司法受威胁:另一种见解”的文章,逐一反驳律师公会、联邦法院主簿官办公室与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的批评。

他在文中二度强调,自己并非前首相纳吉的支持者,也没有表明是否认同部落格拉惹柏特拉的说法,抑或是纳兹兰的反报案。

不过,他强调,“这些事必须等到反贪会完成调查才会清楚”。

因此,阿都哈密主张,反贪会必须在不受外界干预下履行职务。

批律师公会双重标准

阿都哈密是在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担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他说,若律师公会要求警方调查纳兹兰的反报案,却反对反贪会调查纳兹兰,是否代表律师公会持有双重标准?

他说,律师公会似乎忘了一马公司案丑闻曝光后,正是反贪会的调查才促使纳吉被控。

“如今,因为有人指控将纳吉定罪的法官,他们担心这些控罪会遭到撤销……他们就开始怀疑反贪会是否可信。”

查法官没违三权分立

根据阿都哈密,许多非法律界的朋友纷纷询问他,反贪会调查法官有无违反三权分立?

“就连不是律师的朋友都认为律师公会的看法怪异,法官并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针对律师公会担心一旦调查纳兹兰(下图)将破坏司法独立,阿都哈密反驳,司法独立并不涵盖犯罪并且免于受查。

阿都哈密也援引联邦宪法第125条文说,该条文并不涵盖刑事犯罪,因此反贪会调查法官并没违宪。

阿都哈密续说,有关指控只是针对特定的法官,即纳兹兰一人,而非针对整个司法机构。

反对司法机构力挺

基于此,阿都哈密不解,联邦法院主簿官办公室与大法官东姑麦文相继挺护纳兹兰。

“请注意这项指控并非针对司法机构的一般指控。这项指控针对一名特定的法官,司法机构为何需要跳出来为该法官辩护?”

阿都哈密认为,在司法机构相继为纳兹兰护航后,可能会授人话柄,成为纳吉日后申请重申或撤案的理由。

“司法机构发布声明驳斥指控之后,纳吉的律师可以辩称法庭有偏见。”

“当法庭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或理据时,这让异议者有理由说法庭有偏见。为何要给纳吉与他的支持者一个理由去抨击法庭议决呢?”

东姑麦文演讲时机不对

对于东姑麦文(下图)警告政治人物勿贬低司法机构或法官,阿都哈密认为东姑麦文的演讲时机不佳。

“问题是:让反贪会继续完成调查难道不是更好的做法吗?”

阿都哈密重申,反贪会应该获得足够的空间调查纳兹兰,以查明纳兹兰是否有嫌疑。

“若无证据,纳兹兰就得以证明清白。如果司法机构没有发布这种声明,等反贪会彻查后证明法官清白,那不是更好吗?”

“若有证据,案件就会移交给总检察长来决定是否提控……而无论法官是否得证其清白,不应该有人批评大法官。”

4月19日,部落客拉惹柏特拉撰文指控,纳兹兰的银行账户拥有一笔来源不明的100万令吉存款,而这笔巨款是纳兹兰为刘特佐“提供服务”的报酬。

纳兹兰随后向警方报案自清,但反贪会4月23日表示,在接到投报下已开档调查纳兹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