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搬出法律条文,强调“有权查法官”
反贪会调查上诉庭法官纳兹兰,引来非议。不过,反贪会今天强调有权根据法律调查法官,并促请外界尊重。
反贪会今日发文告指出,按照程序,反贪会一旦接到投报或投诉,就有责任按照职权范围调查和查证。
反贪会调查上诉庭法官纳兹兰,引来非议。不过,反贪会今天强调有权根据法律调查法官,并促请外界尊重。
反贪会今日发文告指出,按照程序,反贪会一旦接到投报或投诉,就有责任按照职权范围调查和查证。
反贪会引述《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条文,说明反贪会可调查公务人员。
“所谓的公务人员,包括为某个公务单位服务的人员、官员、员工,这包括行政人员、国会议员、州议员;高庭、上诉庭或联邦法院的法官;以及任何接受公共薪酬的人士,以及,若是该公共机构是个人的单位,也包括那个成为公共机构的人在内。”
反贪会说明,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一旦完成调查,就会将调查报告提呈给总检察署,以决定是否检控。
“反贪会过去也曾调查法官,并把调查报告交给总检察署评估。”
反贪会的文告没有点名法官纳兹兰,但透露先在今年3月15日接获有关法官的投报,之后分别在4月23日及27日再接到同样的投报。
“还在初步调查阶段,并涉及公共利益。”
“需说明的是,某些人受调查不代表已经犯错。”
“因此,反贪会促请公众给予空间,以便按照现有法律查案。”
指控法官收巨款
4月19日,部落客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撰文指控,纳兹兰的银行账户拥有一笔来源不明的100万令吉存款,而这笔巨款是纳兹兰为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提供服务”的报酬。

纳兹兰随后向警方报案自清;不过,反贪会4月23日透露接到投报而开档调查纳兹兰。
在野党和公民社会纷纷批评,人权委员会更质疑反贪会的动机,同时力促停止违宪且破坏司法独立的举动。
律师公会则担忧反贪会将开启先例,成为当权者对付司法机构或个别法官的手段,进而摧毁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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