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霸与4高层缴清逾千万罚款后,获判无罪释放
石油与天然气上市公司世霸动力和4名高层挨控报假账后,今日在地庭获无罪释放。
这4名高层分别是集团执行长兼董事经理阿都卡林(Mohd Abdul Karim Abdullah)、执行董事赛纳兹姆(Syed Nazim Syed Faisal)、财务长阿兹汉(Azhan Azmi)和会计与财务副总裁莫哈末哈菲兹(Muhammad Hafiz Othman)。
石油与天然气上市公司世霸动力和4名高层挨控报假账后,今日在地庭获无罪释放。
这4名高层分别是集团执行长兼董事经理阿都卡林(Mohd Abdul Karim Abdullah)、执行董事赛纳兹姆(Syed Nazim Syed Faisal)、财务长阿兹汉(Azhan Azmi)和会计与财务副总裁莫哈末哈菲兹(Muhammad Hafiz Othman)。
地庭法官卡玛鲁丁(Kamarudin Kamsun)、卡玛(Ahmad Kamar Jamaludin)、艾蜜莉雅(Emelia Kaswati Mohamad Khalid)和沙巴利亚(Sabariah Othman)是在控方告知,该公司及4名高层已于5月9日缴还合共1600万令吉的罚款后,如是裁决。
法庭也谕令将保释金和护照归还予他们四人。
本案的主控官是由来自证券委员会的副检察司哈斯里达祖丁(Hashley Tajudin)、祖来达(Zulaida Zulkifli)和依扎(Izzat Fauzan),以及证委会检控官依祖丁(Mohd Izuddin Mohamed )。
援刑事程序法典撤回
较早前,哈斯里告诉法庭,世霸动力和4名高层已缴清总检察署所开出的罚款。
“随着他们已缴清罚款,控方要求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撤回他们的控状。控方无意继续提控,因此我们建议宣判他们无罪释放。”
阿兹汉、世霸动力和莫哈末哈菲兹的代表律师分别是菲洛兹(Firoz Hussein Ahmad Jamaluddin)、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和和法瀚(Farhan Read)。
4月11日,哈斯里告诉法庭,世霸动力和4名高层已在3月17日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法庭4月7日接纳,惟他们必需满足数项条件。
世霸动力、莫哈末阿都卡林、阿兹汉、赛纳因和莫哈末哈菲兹,已个别缴还300万令吉罚款。
控状指出,上述5造个别意图行骗,也就是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季度财务报告中,向马交所提交有关世霸动力事务的虚假报表。
他们被指于2022年2月26日在马交所犯罪,抵触2007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法令第369(a)(B)条文,并与第367(1)条文同读,以及可在同一法令下的第369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0年,以及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
莫哈末哈菲兹也在雪州莎阿南地庭挨控伪造世霸动力的账目记录,以及此案择定于5月19日过堂。
法庭早前批准莫哈末阿都卡林以50万令吉保外,其余3人的保释金则分别为30万令吉。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