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主席阿末扎希涉及的外国签证系统案续审。Ultra Kirana公司前董事供称,他们相信阿末扎希收了钱,就会支持和协助他们。

《马新社》报道,Ultra Kirana公司(简称UKSB)前董事旺克里斯萨(Wan Quoris Shah Wan Abdul Ghani)今天向沙亚南高庭声明,倘扎希不会支持和协助他们取得合约,则他们才不会把钱给扎希。

他在之前的审讯中提到,他们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付款给扎希,旨在协助UKSB获得内政部的合约。

旺沙哈鲁丁是第16名控方证人。他今天在主控官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副检察司的询问时说,他不确定每次给付的款额,惟记得有几次亲自带着约30万新币现金去见扎希。

旺沙哈鲁丁:你每次见到阿末扎希时,都给他多少钱?

旺克里斯萨:我不记得给多少。我只记得有几次的金额,尤其是我带着约30万新币的那几次。

此前,另一Ultra Kirana前董事李伟坤(音译,Harry Lee Vui Khun)提到,UKSB为了获得外国签证系统(VLN)合约,自2014至2018年的4年期间,每个月支付20万新元(约马币63万)给扎希,之后增至每个月52万新元(约马币165万)。

他也说,UKSB还得赞助扎希到海外旅行,及赞助扎希妻子的生日和开斋节活动。

公司并无足够资金贿赂

旺克里斯萨今天在交叉盘问环节中,同意扎希律师哈米迪(Hamidi Mohd Noh)的说法,即按照UKSB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的净盈利和银行内的现金,不可能支付巨款或购买昂贵礼物作为贿赂。

哈米迪解释,按照UKSB在上述期间的财务报表,2014年的盈利约有62万5000令吉,银行现款有150万令吉。

“2015年,UKSB盈利是11万4000令吉,现金是280万令吉;2016年的盈利是490万令吉,现金460万令吉;2017年盈利1280万令吉,现金900万令吉;2018年盈利35万1000令吉,现金130万令吉。”

哈米迪也提到,记录上述期间汇款的UKSB账簿还有提到一些人的名字,其中包括时任青体部长凯里。

曾付款让凯里搭直升机

除此,旺克里斯萨也承认,UKSB曾在2015年支付超过1万5000令吉,以让凯里搭乘直升机。

哈密密:那笔款项是为了让凯里和你本人搭直升机?

旺克里斯萨:是的,在天灾期间。

今日较早前,旺克里斯萨供称,他们曾经间接捐钱给凯里,而金额在5万到20万令吉不等,相关捐款用于政治、赈灾和人道活动。

他说,涉及的捐款并非直接给与凯里,而是通过巫统林茂区部发放,因为凯里当时是林茂区部主席。

高庭法官莫哈末亚兹(Mohd Yazid Mustafa)负责审理此案。明天将续审。

扎希目前是巫统主席兼峇眼拿督国会议员。他面对33项控罪,罪名是涉嫌收取UKSB的1356万新元(约4136万令吉)贿赂,以内政部长身份发出支持信,让该公司继续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

他涉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B)条文(受贿),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外,扎希也面对另外7项控罪,即担任内政部长期间,收取上述公司的现金115万新元(约352万令吉)、300万令吉、1万5000欧元(约7万3600令吉)及1万5000美元(约6万1700令吉)。

在这些罪名下,他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