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槟州首长林冠英的海底隧道贪腐案续审。海隧计划发展商查鲁供称,他曾赠送一只价值逾4万令吉的瑞士名表给林冠英,作为生日礼物。

查鲁(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是控方第23证人。他今天在吉隆坡地庭供称,他在2015年12月送了一只价值4万3000令吉的艾美(Maurice Lacroix)表给林冠英,作为对方的55岁生日礼物。

他说,他同时也将10万令吉现金放在一个白信封里,一同带到槟城光大的首长办公室。

“我将10万令吉现金和装在黑盒的手表交给他,然后林冠英将(装着现金的)白信封还给我。”

指冠英收下时很开心

“林冠英只收下艾美表,他收到表之后似乎很开心。”

查鲁(上图)说,他之后便离开林冠英的办公室,并没有见到对方戴上那只表。

“对于他拒收10万令吉现金,我没有什么感受。”

查鲁是Zenith建筑集团主席兼执行董事,而这家公司是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主要承包商。

前一年送10万当礼物

查鲁也供称,他所购买的名表来自名表买卖中介拉赞(G Rajan),而拉赞之前也曾售卖其他手表给他。

“林冠英不曾索讨名表作为生日礼物,是我给他的。”

“我赠送名表,是为了确保我的计划(海底隧道计划)能够顺利进行。”

查鲁供称,这是他第二次送生日礼物给林冠英。查鲁表示,林冠英54岁生日时,也曾在2014年12月接受他赠送的10万令吉现金。

根据查鲁,他是上网搜查后得知,林冠英生日在12月8日。

访客登记簿没记录会面

查鲁进一步说,他首次给林冠英逾10万令吉现金是在2016年1月,接着是同年4月与5月,总额100万令吉。

他也供称,他每次在2016年交钱时都会把现金放在一个包里,并在光大首长办公室的私人会晤上交给林冠英。他补充,这些会晤都没有纪录在访客登记簿。

林冠英在本案中共面对4项控罪,包括利用职权索贿330万令吉、索要槟城海隧计划日后10%盈利的贿赂,以及不诚实地挪用两片总值约两亿令吉的槟城公有土地。

查鲁昨天供称,林冠英于2013年从他的手上接过10万令吉贿款时,脸带微笑。他也说,他隔年再把另一笔10万令吉贿款交给林冠英时,对方同样神情愉快。

不过,林冠英在面子书发文否认查鲁的说法。他喊冤,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他有收到贿款,但他却被控贪腐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