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亲自交上10万贿款,证人供称林冠英笑着收下
前槟州首长林冠英的海底隧道贪腐案今天续审。海隧计划发展商查鲁供称,林冠英于2013年从他的手上接过10万令吉贿款时,脸带微笑。
查鲁(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是控方第23证人。他指出,他隔年再把另一笔10万令吉贿款交给林冠英时,对方同样神情愉快。
下午3点44分更新
前槟州首长林冠英的海底隧道贪腐案今天续审。海隧计划发展商查鲁供称,林冠英于2013年从他的手上接过10万令吉贿款时,脸带微笑。
查鲁(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是控方第23证人。他指出,他隔年再把另一笔10万令吉贿款交给林冠英时,对方同样神情愉快。
查鲁是Zenith建筑集团主席兼执行董事,而这家公司是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主要承包商。
他今日在吉隆坡地庭接受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盘问时指出,上述两笔贿款,与林冠英要求得到海底隧道计划的10%盈利条件有关。
十万贿款放进信封
查鲁说明,他把两笔贿款放在信封内,并前往槟城光大的首长办公室交给林冠英。
去年12月17日,查鲁供称,林冠英于2011年3月亲自开口,要得到海底隧道计划未来的一成盈利,而这种要求他震惊。
他指出,林冠英当时向他承诺会指示官员,确保他的公司赢得这项计划的招标。
今日庭审中,查鲁表示,自己于2013年8月与林冠英安排会面,以报告项目进展并获取相关建议,并在获知会面时间为早上11点至中午12点后,在电脑包内准备了装有10万令吉的A4信封。
然而,他并未透露会面的日期。
查鲁声称,在光大28楼与林冠英商讨后,他亲手将装有现金的A4尺寸信封交予林冠英。
“我并未告知给了多少钱,我只是说,‘这是给你的,先生’。他(林冠英)收下了他确信装着钱的信封。”
“我随后离开他的办公室。他收到信封后,只是面带微笑。”
农历新年前夕再送钱
查鲁供称,这笔在2013年由其公司ZCSB支付的款项,仅仅是个开端。
他表示,他于2014年以付款凭单(payment voucher)的形式,从自己的另一家公司Vista Lestari Development取出10万令吉,并把现金放进一个白色信封。
他补充,在同年1月农历新年前夕的傍晚5点,再度前往林冠英位于光大的办公室。
他透露,当时并无其他官员在场,自己在行贿前,正与林冠英商讨该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进展。
查鲁供称,林冠英并未拒绝接受该信封,也未询问信封的内容物。
“我在林冠英的办公室只待了一阵子。他在收到我的信封后,显得很高兴。”
感激而希望回报冠英
查鲁表示,他对林冠英没有任何不良动机。
“事实上,我很感激林冠英将这项大型项目颁给我的公司,毕竟我不是(林冠英)所认识的大商人。”
“时任首长林冠英领导的槟州政府的这项项目颁发,(使我)成为一名成功的土著商人。”
“是的,我知道承诺(给付)项目中一定比例的利润是违法行为,但我相信任何处于我位置的人都会感到感激,并希望回报那些给予帮助的人。”
“我也知道,就这项目要求回酬(balasan)和支付报酬(upah),都是违法的行为。”
“这些都是贪污,都是违法的。”
本案将于明日续审,承审法官为阿祖拉(Azura Alwi)。
林冠英在本案中共面对4项控罪,即利用职权索贿330万令吉、索要槟城海隧计划日后10%盈利的贿赂,以及不诚实地挪用两片总值约两亿令吉的槟城公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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