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前主席安美嘉驳斥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指净选盟集会是和平集会,513事件则是暴乱,因此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暴乱是刑事犯罪。和平集会不是。”

“马来西亚人已成熟,很清楚自己的权利仅限于和平的集会和抗议。”

净选盟自2011年起,共举办了四场集会,引起当政者不安,并迫使政府实施数项措施,如在投票过程采用不褪色墨水。

初期的净选盟集会皆遭警方镇压,有示威者投诉遭警方暴打,有的则投诉遭催泪弹击伤,人权委员会曾召开听证会调查警方滥用暴力。不过,集会也曾发生零星暴力事件,而净选盟归咎警方不当行为激化情况。

6月24日,苏丹依布拉欣批评柔佛行动党副主席谢奥马号召人民上街抗议,并提醒民众勿忘1969年513事件,以及净选盟集会所带来的教训。

他表示,这些集会仅带来骚乱和破坏。

和平集会乃是人权

安美嘉指出,和平集会乃是基本权利,受到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保障,以及国际社会的承认。

“这项权利如此重要,以致联合国设立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特别报告员的职务。马来西亚于2012年通过《和平集会法令》,也承认这项权利。”

“马来西亚如今是第三次担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必须理解并重视这项权利,否则我们将失去继续留任人权理事会的道德权威。”

她表示,警方正是理解了这点,因此后来应对净选盟集会才有所放宽。

抨警方阻律师游行

然而,她随即批评警方阻挠律师公会游行前往国会递交备忘录。

安美嘉曾任律师公会主席。律师公会于6月17日举行集会,抗议外界干预司法独立,原订游行至国会递交备忘录,却因遭到警方阻挠而未能成行。

“警方可耻,他们完全有能力协调这类集会有效地举行,但却选择包围那些律师,禁止我们游行。身为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这是个耻辱。”

安美嘉提醒,非选举的时段,人民只能运用言论和集会自由权,来向政府表达不满。

“减少或不合理限制这类权利违反了所有人权准则,仅会增添人民的愤怒和失望。”

促速递补人权委员

另一边厢,安美嘉支持前人权委员会专员马永贵的呼吁,即政府必须尽快递补新任人权委员会专员。

“我们在过去有一批优秀的(人权委员会)专员,做了可靠的仲裁。我们希望新任专员能够达到前任专员的标准。”

“当然,我们预期新任专员具备基本人权和相关国际公约的知识。”

“归根结底,他们必须尊重人权,并具备胜任这份工作的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