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L借熙蒂账户筹款,律师呼“别让保释金变惩罚”
脱衣表演女子熙蒂努拉米拉与男友亚历山大纳文无法缴付4万令吉的保释金,捍卫自由律师团同意借出银行账户,协助两人众筹。
代表熙蒂努拉米拉与亚历山大纳文的律师楼Messrs Sivaraj Retinasekharan今天发文告披露,有律师、非政府组织与公众希望可以帮助两人筹得保释金。
脱衣表演女子熙蒂努拉米拉与男友亚历山大纳文无法缴付4万令吉的保释金,捍卫自由律师团同意借出银行账户,协助两人众筹。
代表熙蒂努拉米拉与亚历山大纳文的律师楼Messrs Sivaraj Retinasekharan今天发文告披露,有律师、非政府组织与公众希望可以帮助两人筹得保释金。
针对此,文告指出,律师已不断奔走,协助他们寻找合适的众筹平台。
“我们在申请其他众筹平台时发现,它们需要3到4个工作日来鉴定身份,这违反了保释时‘争取时间’的原则。”
文告表示,他们之后联系了捍卫自由律师团的拉蒂花,她考量了两名被告的处境,最终他们决定借出在联昌国际银行的8003397725号户口,协助两人众筹。
保释金是为确保出庭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强调,保释金不是用来惩罚被告,而是要确保他们之后会出庭。
他们也表明,无意讨论案件本身的理据,而是希望保释二人,以免他们在案件审讯期间继续遭拘留。
“我们向大众诉求的是,由于两人的个人情况,熙蒂与纳文不幸地无法支付法庭设定的保释金,因此他们寻求公众支持,筹得这笔钱。”
“我们强调,保释金的目的并非惩处被告,只是要确保被告会出席之后的审讯。”
文告也指出,他们衷心感激公众对这个众筹行动提出的想法和意见。
无法保释而身陷监狱

熙蒂涉嫌于6月4日傍晚6点,在吉隆坡敦依斯迈花园(TTDI)的笑屋俱乐部舞台上,声称自己是记得可兰经第15集的穆斯林,然后脱掉头巾和马来装。
根据控状,熙蒂的这种做法破坏宗教与社会的和谐,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纳文则涉嫌录下表演并上传到网络,因而在《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及第233(3)条文下面控,即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的两项罪名。
两人不认罪,但因没能力缴付4万令吉的保释金,目前还被关押中。
他们的律师说,这对情侣的经济能力有限,加上身陷监狱无法提款,因此正尝试透过众筹方式来筹集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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