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20分更新

马来西亚对外情报组织(MEIO)前总监哈萨那2018年被控失信罪,去年获撤控,但吉隆坡高庭今早再宣判,哈萨那获得无罪释放。

吉隆坡高庭是在去年4月12日,批准控方的申请,宣判哈萨那免除控罪,但不代表无罪(DNAA)。

不过,哈萨那随后提出上诉,要求法庭判定无罪释放。

司法专员洛思玛瓦(Roz Mawar Rozain)今早宣判哈萨那“获释并且无罪。”

洛思玛瓦表示,宣判哈萨那免除控罪但不代表无罪是“不公平的”。

不过,她也指出,法官阿末沙里尔(Ahmad Shahrir Mohd Salleh)此前裁定哈萨那“获释但不代表无罪”,在法律上是正确之举,因为控方有可能根据当时的证据,重新起诉哈萨那。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如果被告被判处“获释但不代表无罪”,则控方仍可再次因同一罪行提控被告;一旦被告获无罪释放,即“释放并且无罪”(DAA),控方则不得再因同一罪行提控被告。

本案控方代表为副检察司莫哈末法依鲁兹(Mohd Fairuz Johari)、莫哈末法库鲁拉兹(Mohammed Fakhrurrazi Ahmad Salim),皆未反对哈萨那的上诉申请。

哈萨那的代表律师则是苏海米(Suhaimi Ibrahim)、韩旦(Hamdan Hamzah)、莫哈末阿斯拉夫(Muhammad Ashraff Mohd Diah)、依兹万(Izwan Ariff Ibrahim)、努法依达(Nurfaida Mohd Rashidee)和莫纳(Mona Anak Lubon)。

被控失信政府1210万美元

哈萨那(Hasanah Abdul Hamid)年61岁,于2018年10月25日被控失信1210万美元(约5047万令吉)政府资金,惟不认罪。

根据控状,哈萨那身为公务员,在2018年4月30日至5月9日期间,在布城首相署研究组总监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她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刑罚为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