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证实前首相纳吉的SRC上诉案判词草稿外泄后,警方正在援引《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等法令调查。

布城警区主任阿斯马迪(Asmadi Abdul Aziz)今天通过手机简讯向媒体透露,两名布城警员举报此案,警方已向举报人和一名企业通讯主任录供。

“我们还会向几个人录供。”

他说明,警方将援引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错误传达官方机密文件)调查。

一旦罪成,传送人和收件人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

另援引二条文调查

除此,阿斯马迪指出,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泄漏执法单位的调查资料),以及《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调查。

针对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一旦罪成,罚款最高100万令吉,坐牢最高1年,抑或两者兼施。

至于通讯法令第233条文,一旦罪成,则罚款最高5万令吉,坐牢最高一年,或两者兼施。

前首相纳吉SRC案昨日终审定谳,即日起入狱12年。但在判决之前,具争议的部落客拉惹柏特拉上传一份据称是SRC案最终上诉的判词。

巫青团长阿斯拉夫随后敦促警方立即彻查,并敦促法院马上澄清,以免损害司法公信力。

后来,联邦法院证实那份文件是判词草稿,但遭人窜改。联邦法院主簿处声明,他们已向警方报案要求彻查,同时也会启动内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