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公司招股书早已公布
白蒲大道合约非官方机密文件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认为,政府不应单方面指控四位公开白蒲大道合约内容的反对党领袖,而是应该一视同仁对付所有曾在报章上公开大道合约内容的机构以示公平。
他今日于行动党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如果政府拒绝收回四名反对党领袖因公开大道合约而触犯官方机密法令的指控,那么其他对外公开大道合约内容的机构也应受到对付,以示公正。
公正党宣传主任蔡添强、总财政卡立依布拉欣、民主行动党非政府组织局主任刘天球和回教党总财政哈达蓝立是因为在今年1月4日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布一份被指是“白沙罗-蒲种大道合约”的副本,而遭警方援引《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盘问调查。
林冠英说,Lingkaran Trans Kota私人有限公司(LITRAK)於1996年发布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已经公开有关大道合约的内容,而当时公布此内容的机构还有马婆证卷银行(AMMB)及国际投资银行Barclays de zoete wedd limited。
出席记者会的还包括组织秘书兼蕉赖区国会议员陈国伟、总财政兼武吉免登区国会议员方贵伦、雪州主席欧阳捍华、雪州秘书刘永山及新任的秘书长经济顾问潘俭伟。
大道合约是公众文件
林冠英说,“若如三美所说,大道合约是机密文件,那这份招股书又是什么?这些机构已向公众公开所有大道合约的内容,是否也意味着触犯官方机密法令?”
他指出,若有关合约是受到官方机密法令的限制,那么任何内容都不得向外公布,但是白蒲大道公司招股说明书於11年前在报章上刊登后,这也意味着大道合约并不是机密文件。
林冠英也质疑政府维护官方机密法令的用心,并对政府的调查行动感到费解。
“整份招股说明书很清楚地列明合约内容,包括大道的建筑费、计算方法、每年收入、扣除每年公司所得税后的净赚,这些详细内容都列出来,已经不是秘密了。到底政府想要查些什么?”
他也指出,从这份招股说明书可以看出,大道合约内容不是什么秘密,而是公众文件。
32年合约收入190亿令吉
林冠英也表示,在扣除公司所得税后,大道公司从1997年至2029年的收支利润共有190亿令吉,与区区13亿令吉的建筑预算费对比,只是“小巫见大巫”。
“难怪人民好像被吸血的感觉,这也很难怪,钱全部都是大道公司在赚。”
他补充说,这份大道合约对人民不利,受惠的只有这一、两间机构,但遇殃的却是全国人民。
根据《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部长及部长授权的官员可将任何官方文件列为机密文件,泄漏或拥有官方机密文件都当违法论,罪名成立可被判强制性监禁最少一年。
此外,这项法令也具有追溯权力,一旦部长将文件列为官方机密,法令能够追究在之前公布该文件的人士。
然而,在饱受社会人士和反对党的批评和压力下,三美日前在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表示,当他结束叙利亚的官访返国后,将会寻求内阁的同意以公布大道合约,而大道合约内容最有可能在3月杪公诸于世。
目前国内有21份大道合约,包括还在兴建中的大道工程如布城高速大道、大使路高速大道和关丹登嘉楼大道。

